2019年5月31日拟作出的《安阳凤彩食品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环评股  时间:2019-06-01 11:23:20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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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凤彩食品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6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9年5月3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

汤阴县扁鹊路与惠民街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单位:安阳凤彩食品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河南省波光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320万元,租赁两栋厂房用于生产及仓库。

营运期:(1)废水:油墨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进水水质要求,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处理深度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印刷油墨挥发的有机废气,在印刷工序和吸塑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要求,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该项目生产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消声、隔声处理,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水处理污泥及废活性炭在厂区内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弃油墨桶交由厂家回收二次利用,无法利用的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纸边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安阳凤彩食品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食品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