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陈志鹏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18-02-02 17:53:40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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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8日。

 

2018年2月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0吨植物蛋白及豆制品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伏道镇产业集聚区阳光大道与兴隆路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单位:安阳天祥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占地2700m2,年产3000吨大豆制品。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主要设备:靶式混合机、粉碎机、膨化机、脉冲除尘器等。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脱皮→脱腥杀菌→混合→膨化→切割烘干→成品。

运营期:

(1) 大气环境: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大豆蛋白粉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大豆组织蛋白磨粉工序、混合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大豆蛋白粉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2套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治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出,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为0.757mg/m3、0.003kg/h;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粉尘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度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大豆组织蛋白磨粉工序、混合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出,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为1.139mg/m3、0.005kg/h。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粉尘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度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大豆磨粉工序粉尘经1套布袋式收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处理后排放速率为:0.002 kg/h,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东厂界90m处,浓度值为0.0008086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2) 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汤阴县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并满足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标准。

(3) 声环境: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经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职工日常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天祥瑞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