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7日拟作出的《安阳市恒博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平方cl保温一体化材料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环评股  时间:2019-06-17 17:45:48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市恒博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平方cl保温一体化材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23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9年6月1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万平方cl保温一体化材料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制造业产业园区腾飞大道与中原路东北角

建设单位:安阳市恒博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市恒博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制造业产业园区腾飞大道与中原路东北角投资建设年产50万平方cl保温一体化材料项目,租用汤阴县新浦顺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废气包括保温板、聚苯板、挤塑板切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以及职工食堂油烟。

保温板、聚苯板、挤塑板切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3套净化装置(集气罩+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限值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排放速率。

职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饮食业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去除效率不低于90%的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对本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进行了估算。项目建成运营后,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0.12443mg/m3,出现在下风向17m处,最大占标率为6.2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有关规定,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且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故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无大气防护距离,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汤阴县新浦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治理。本项目外排污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也满足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该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永通河,最终汇入汤河。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剪网机、折弯机、切割机、全自动组装生产线、钢丝切割机、钢丝调直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废过滤棉、UV废灯管、废活性炭)。一般工业固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经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安阳市恒博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c1保温一体化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