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拟作出的《汤阴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田瑞霞  来源:环保局  时间:2018-11-07 14:58:37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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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13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11月7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汤阴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汤阴县瓦岗乡大江窑村

汤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2547.69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填埋区、办公室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消纳建筑垃圾约10万吨。

运营期

(1)废气:主要为粉尘。

运营期填埋区无组织颗粒物至厂界处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洗车废水、渗滤液和生活污水,营运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9.2m3/a,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抽走肥田,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工序,不外排;渗滤液经填埋区碎石沉淀池和渗滤液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因此项目运营期无废水的排放。在营运过程中,企业应严格污水的管理,严禁其随意排入地表水体,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3)固废: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洗车沉淀池沉沙和渗滤液沉淀沉沙收集填埋进填埋区。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4)噪声:本工程高噪声设备经治理后,再经厂区建筑物隔声及空间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

(5)生态:填埋场封场通过覆盖、植被恢复等措施实现封土工程和封场后填埋场的安全稳定、生态恢复、土地利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6)风险:本项目运行时存在的风险因素较少,主要是填埋场渗滤液的泄漏、建筑垃圾消纳场地面塌陷和运输过程中的垃圾事故性洒落造成的影响。在实行严格管理后出现事故的可能性极小。因此在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定完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很低,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汤阴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