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30日拟作出的《河南茂达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硅粉、氮化硅粉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周俊林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  时间:2018-09-30 09:22:39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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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茂达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硅粉、氮化硅粉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09月30日-2018年10月11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09月30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吨硅粉、氮化硅粉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腾飞大道与中兴路交叉口西北角

河南茂达硅材料有限公司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腾飞大道与中兴路交叉口西北角,总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年产230吨硅粉、270吨氮化硅粉。

营运期:

① 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原料搅拌、烘干粉料出料、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34个)收集后,由管道引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 m高排气筒排放。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  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排入汤阴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深度处理后外排。

③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球磨机、砂磨机、烘干机、对辊破碎机、振动筛、空压机及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在75~85dB(A)之间。在采取加强车间隔音、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减振治理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④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厂区内设1座5 m2一般固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各项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与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05 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