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兴盛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0立方米胶合板和细木工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22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1月1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 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5000立方米胶合板和细木工板项目 |
安阳市汤阴县安阳市新型制造业产业园区腾飞大道中段路北 |
汤阴县兴盛木业有限公司 |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租赁标准化厂房一座,面积1500m2,年生产胶合板20000立方米、细木工板15000立方米。 |
①废水:本项目项目热压机运行时需用水进行冷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汤阴县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②废气:上胶、热压过程中产生的甲醛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达标排放;锅炉燃气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能达标排放。③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热压机、铺装线、导热油炉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源强值约为60~80dB(A)。经基础减振及厂房隔音后,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废胶桶和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均为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中的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分别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为一般性固体废物,不含特殊污染物质,统一收集后送往就近的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汤阴县兴盛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0立方米胶合板和细木工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