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持续推进,县环保局严查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截止目前,我局在大练兵活动期间共查处违法行为54起,处罚金额101.41万元。其中2018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我县发现的一起涉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案件,采取移送公安机关对涉事企业相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下一步,县环保局将继续充分运用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赋予环保部门的职权,保持环保行政执法与公检法联动的高压态势,按照“发现一起、重罚一起”的原则,对环境违法行为及责任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实保障辖区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