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0日拟作出的《安阳市豫鑫木糖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木糖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周俊林  来源: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  时间:2019-06-10 17:19:47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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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市豫鑫木糖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木糖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6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9年6月10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00吨木糖

安阳市汤阴县产业集聚区众品大道东段北侧

安阳市豫鑫木糖醇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利用厂区内预留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8712m2,建筑面积26136m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木糖车间、锅炉房。

①废水

本项目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调整为1000m3/d,生产、生活污水均排入污水站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浓度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及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预计对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气

投料废气经集中收集先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再由袋式除尘器处理,最后经风机引入高度为15m排气筒排放;

干燥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二次循环技术,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废气经12m高的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厌氧过程有沼气产生,沼气采用生物脱硫后进行燃烧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通过管道收集,经生物滤床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所在建筑物高度,若建筑物大于15m,则排气筒建设15m)。

废气均可以达标排放。

③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处理,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东、北厂界噪声和西、南厂界噪声可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然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固废由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然后外售或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豫鑫木糖环评报告-公示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