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4日拟作出的《河南迪特隆塑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复合塑料管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田瑞霞  来源:汤阴环保局环评股  时间:2018-12-24 15:58:45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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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迪特隆塑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复合塑料管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8日。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12月2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000吨复合塑料管扩建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腾飞大道

建设单位:河南迪特隆塑管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腾飞大道,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年产4000吨复合塑料管。本项目员工14人,1班工作制8小时,年生产300天。

工艺:外购原料→加热→挤出→冷却→切割→成品

 

 

⑴大气环境

1、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聚氯乙烯、聚乙烯颗粒等原料在挤出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处理系统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项目废气经4套集气罩(每台挤出机配备一套)收集后经管道送往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共用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废气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最高排放浓度80mg/m3。同时排放速率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塑料制品制造中表2相关要求(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kg/h)。

2、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的主要环节是混料搅拌工序、不合格产品及废料破碎产生的粉尘。通过在混料搅拌机和破碎机出气口上方分别设置1套集气罩(共两套),用2台引风机引至1台袋式除尘器中处理,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外排。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最高排放速率:15m、3.5kg/h,排放浓度≤120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

⑵ 水环境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无生产性废水产生。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汤阴县东方环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后外排。

⑶  声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在采取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的环保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限值,达标排放。

⑷  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1、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卫生填埋。2、废包装材料在固废暂存间(10m2)暂存后外售,不外排。3、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4、不合格产品及废料,切割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5、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10m3)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河南迪特隆塑管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复合塑料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