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8日拟作出的《汤阴县易蓝建设有限公司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访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田瑞霞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环评股  时间:2019-04-28 16:58:30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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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汤阴县易蓝建设有限公司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访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19年4月28日-2019年5月6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9年4月28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汤阴县易蓝建设有限公司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访客服务中心

安阳市汤阴县韩庄镇西部、汤河快速通道西侧

汤阴县易蓝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波光环境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占地面积22080.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870.2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71.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98.9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四层的游客服务中心(会议餐饮接待),6栋1层的办公服务设施,2栋2层的游客服务中心。

营运期:

1、废气:厨房油烟、垃圾暂存设施及公厕等恶臭气体等。

厨房采用“湿式净化+静电式+等离子”复合式净化设备去除油烟废气,对油烟的净化效率≥95%,对非甲烷总烃的净化效率≥60%,油烟废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定时打扫,恶臭气体排放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污废水为员工和游客的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其中食堂污水就近经三级隔油预处理)通过管渠收集汇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日处理能力150吨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全部用于周边绿化、道路清扫、农田灌溉和景观水系用水。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技术成熟,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满足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农田灌溉、景观环境用水水质要求,项目周边有大面积汤河国家湿地公园绿化用地、农田,且汤河国家湿地公园后期将规划大面积景观水系,用水量巨大,完全可以消耗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综上,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绿化、道路清扫、农田灌溉和景观水系用水符合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噪声均能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和游客的生活垃圾和污泥。

生活垃圾做到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日产日清,可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送到垃圾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化粪池污泥由专人定期清捞,统一外运。

 

汤阴县易蓝建设有限公司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访客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