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拟作出的《汤阴县众力食品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环评股  时间:2018-11-06 15:44:48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众力食品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12日。

电话:0372-6210603       传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11月6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众力食品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

安阳市汤阴县白营乡政府西500m路南

汤阴县众力食品有限公司

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在企业现有燃煤锅炉房内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无新建厂房。淘汰原有1台1.5t/h燃煤锅炉,新上1台型号为LHS0.5-0.7-Y、Q(0.5t/h)燃气锅炉。

营运期:

(1)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烟尘、SO2、NOx)。

燃气锅炉SO2、烟尘的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NOx的排放浓度可满足《安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安政办【2018】21号)限值要求。

本项目完成后,全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有所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起到改善作用,不会造成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恶化。

(2)废水:本项目职工从原锅炉房调配,不新增工人,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为锅炉软水制备过程中所产生的软化废水。该部分废水属于清净下水,不计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中,可直接排入汤阴县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本项目运行时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没有影响。

(4)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在正常情况下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经叠加后预测项目北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东厂界、西厂界和南厂界昼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白营一中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汤阴县众力食品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