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5日拟作出的《河南省鑫贞德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基于“互联网+”智慧新能源的多种能源互补型智能电站项目(分散式风电部分)》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贾瑞芳  来源:汤阴县环保局环评股  时间:2018-05-15 18:03:32  浏览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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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省鑫贞德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基于“互联网+”智慧新能源的多种能源互补型智能电站项目(分散式风电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21日。

电  话:0372-6210603    传  真:0372-6208603

通讯地址: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创业大厦环保局(456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18年5月15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基于“互联网+”智慧新能源的多种能源互补型智能电站项目(分散式风电部分)

汤阴县宜沟镇

河南省鑫贞德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工程拟安装15台单机容量2MW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30MW,风电场与农场内光伏共用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升压站的建设纳入光伏项目,不在本项目范围内)。本项目总投资24537万元,工程永久占地面积0.53hm2。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项目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对施工场地经常性洒水、减少地面扰动面积、降低行车速度、采取围挡、加强管理等措施,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量较小,在采取本项目提出的防尘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资源化利用;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固废产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主要为风电机组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风电机组设备,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对风电机噪声进行控制,并做好维护,保持设备良好运转。在300m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村庄、学校等敏感点。经采取这些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

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等敏感保护对象;工程区无其他珍稀保护动植物、名木古树等分布;无鸟类迁徙通道和集中栖息地分布,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由于施工对地表土壤的扰动,将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加重当地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噪声等对动物的影响;临时破坏的植被通过原植被回铺或种植当地物种进行恢复,永久破坏的植被通过异地等面积种植得到补偿,并经过1~3年的恢复期,区域植被及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到原有状态;对于水土流失,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执行水保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河南省鑫贞德有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基于“互联网+”智慧新能源的多种能源互补型智能电站项目(分散式风电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