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发布:李路平  来源:汤阴县司法局  时间:2025-01-14 16:36:57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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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现将本县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单范围的制定主体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确定并公布的部门、单位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各制定主体应当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机制,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并按照规定向司法局报送备案。

三、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及机构改革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四、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

附件:汤阴县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2025年1月9日

附件:

汤阴县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1.汤阴县人民政府

2.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汤阴县国防动员办公室、汤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3.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汤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汤阴县数据局、汤阴县民营经济发展局)

4.汤阴县教育局

5.汤阴县科学技术局

6.汤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7.汤阴县公安局

8.汤阴县民政局

9.汤阴县司法局

10.汤阴县财政局

11.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汤阴县自然资源局

13.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汤阴县城市管理局(汤阴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15.汤阴县交通运输局

16.汤阴县水利局

17.汤阴县农业农村局(汤阴县乡村振兴局)

18.汤阴县商务局

19.汤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汤阴县文物局)

20.汤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汤阴县疾病预防控制局)

21.汤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2.汤阴县应急管理局

23.汤阴县审计局

24.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5.汤阴县统计局

26.汤阴县医疗保障局

27.汤阴县信访局

28.汤阴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29.汤阴县国家保密局

30.汤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1.汤阴县新闻出版局

32.汤阴县残疾人联合会

33.汤阴县档案局

34.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汤阴管理部

35.汤阴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36.汤阴县白营镇人民政府

37.汤阴县韩庄镇人民政府

38.汤阴县古贤镇人民政府

39.汤阴县菜园镇人民政府

40.汤阴县任固镇人民政府

41.汤阴县宜沟镇人民政府

42.汤阴县伏道镇人民政府

43.汤阴县瓦岗镇人民政府

44.汤阴县五陵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