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刘双英  来源:统计局  时间:2024-04-07 16:49:1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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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依法履行统计部门职能,大力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统工作

局党组书记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认真落实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突出重点,提高普法学习效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一是统计局党组多次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内容。 二是在县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了《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回头看”河南省情况反馈意见安阳市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等内容。三是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知识,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大危害性。

(二)专项纠治工作有序开展,防止弄虚作假情况发生

县政府高度重视统计专项纠治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任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汤阴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3月15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开展专项数据核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今年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开展核查,一种是实地核查,现场查看被核查单位的统计报表、统计基础台账、财务报表及原始凭证等资料。另一种是线上核查,在常规报表期间,对主要指标进行数据质量核查,主要采取基层数据平台审核和原始凭证抽查审核。全县共核查了307家单位,其中:工业20家、能源133家、贸易54家、建筑业6家、房地产28家、投资7家、重点服务业13 家、劳动工资21家和研发企业25家。

(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保障统计工作秩序

为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6月份统计局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17家,同时开展了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检查企业5家。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提高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有效保障全县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规范化水平

6月15日,统计局组织全县10镇开展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观摩活动。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各镇分管副职及统计站长参加了观摩,对各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统计人员配备、办公设施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现场点评打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此次观摩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水平。

(六)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年初工业、贸易、建筑等专业先后对各镇和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了2022年年报及2023年定报培训。二是开展集中培训。举办全县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各镇、经济部门共70余人参加培训,并先后选派40余人次参加市级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三是精心编印《统计知识应知应会手册》,为县领导和基层人员学习统计知识提供参考。四是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在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班进行授课2次,讲解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知识。五是不间断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和业务指导,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得到了企业统计人员的认可。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依法治统氛围不浓。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了解还不全面,认识不到位,由于部分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对专业报表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牢固。

(二)统计执法基础不牢。统计执法人员多属兼职,并且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因此执法经验不足,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思想认识。要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抓牢统计工作的主动权,坚决贯彻落实有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履行好统计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把依法治统向纵深推进。

(二)提升数据质量。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把好入库、培训、审核、查询等各个关口。持续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面向基层,重心下移,靠前统计,加大对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和业务指导。防止漏报、虚报、瞒报,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并抓好对重点单位的督促检查。

(三)强化普法宣传。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和重大统计调查活动,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借助各种新闻媒介,拓展普法渠道,通过走进部门宣讲、下沉基层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宣传等灵活多样方式,强化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常态化日常普法和重要节点制度化普法宣传工作,将统计法治宣传与统计执法和统计培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更加关注统计、知晓统计法律法规、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