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肖红金  来源:汤阴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3-06 15:15:2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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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汤阴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高县域内农业依法治理能力。为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总体工作,明确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制定了2023年干部学法计划,领导班子率先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法律法规资料,通过党组会、干部例会等,多形式、各层级、全覆盖学习,全局共开展法治专题学习4次,全体干部集中学法10余次,全局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不断提高。

(三)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行“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认真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规范网上申请办理工作流程,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监管常态化,充分运用监管信息,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的重要手段,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认真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对于交由乡镇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通过统一组织集中授课,现场指导对乡镇人员培训指导,确保乡镇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流程规范。四是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力度,开展2023年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聚焦我县农业农村领域执法能力短板弱项,组织人员培训学习,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

(四)立足工作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理念,积极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日开展《宪法进农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板块展示、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结合防灾减灾、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以现场讲解、发放资料的方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不断营造了良好的涉农法治宣传氛围。2023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8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普法受众1000余人次。

(五)持续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组织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教育培训,学习法律知识和调解矛盾纠纷技巧,引导示范户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在乡村振兴各项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2023年共集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培训5次,专题宣传6场,线上、线下宣传20余场,发放宣传页、宣传品500余份,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学法用法示范户260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农村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足。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尚不能进行招录人员充实到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当中来,现有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有待提高。二是学法、普法形式不够丰富。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农村剩余人口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受众群体缩小,普法宣传活动难以开展、效果难以保证。多数宣传方式为发放宣传页、贴标语、挂条幅,宣传内容多以单一的法条和法律解释为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一)持续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中心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不少于4次。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领导干部遵法、学法、用法、守法。

(二)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对农民关注的、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以及农业农村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认真的梳理、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和预防化解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三)持续强化农业行政执法。持续组织开展农业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农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