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下达安阳市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发布:安阳市农业农村局  来源:市政府网  时间:2025-03-31 11:32:0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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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豫扶贫办〔2017〕129号有关规定,现将提前下达安阳市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中央资金24470万元,省级资金5839万元。

二、分配原则

1.省定向下达261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149万元、省级资金5032万元,依据省下文件定向下达至安阳县、汤阴县、林州市、内黄县、滑县;

2.市级分配资金共计4128万元(巩固成果任务),其中:中央资金3321万元、省级807万元。依据《安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本次资金分配测算办法,经与财政、组织部门协商,按照相关人群数量因素、相关人群收入因素、政策性因素3个因素以3:3:3原则由市级分配下达至殷都区、龙安区、文峰区、北关区。

三、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情况 

提前下达四个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





单位:万元

县区名称

资金

其中

小计

中央

省级

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中央)

安阳市合计

30309

24470

5839

5150

需市级测算小计

4128

3321

807

650

文峰区

683

550

133

150

北关区

775

623

152

150

殷都区

1606

1292

314

200

龙安区

1064

856

208

150

省直接分配小计

26181

21149

5032

4500

林州市

3760

3050

710

700

安阳县

3158

2576

582

650

滑  县

9742

7829

1913

1500

内黄县

6401

5171

1230

1100

汤阴县

3120

2523

597

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