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汤阴县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师红伟  来源:汤阴县住建局  时间:2023-08-07 17:44:41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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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23 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豫办〔2023〕1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 年重点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豫建城建〔2023〕17 号)要求,高质量做好2023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结合我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设计、合理规划,着力解决老旧小区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建筑物体破损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坚持综合治理。既要改造其建筑环境,更要改造其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通过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使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小区居住品位得到明显提升,长效管理机制得以建立,实现“改造一个、管理一个、巩固一个”的目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征求意见,把握改造重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并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坚持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科学确定改造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合理制定改造方案,体现小区特点,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施工管理制度化、改造项目品质化,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积极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整个片区联动改造,盘活低效利用空间和资源,加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

——坚持居民自愿,调动各方参与。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坚持保护优先,注重历史传承。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县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坚持建管并重,加强长效管理。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三、改造任务

2023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6个,涉及11栋楼,居民253户,面积3.0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872.15万元。      

按照省住建厅意见,对个别确因群众意见不一致、规划调整等造成无法按时实施改造的小区要及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小区数、楼栋数、户数、建筑面积、投资额均不得低于原改造计划。调整报告需经辖县政府同意后由住建、发改、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并分别报送住建局、发改委和财政局。调整计划必须在 2023 年3月底前完成。

四、改造内容

(一)基础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弱电、污水、排水、道路、停车、路灯等。要与老旧燃气、供水等管网改造工作做好对接,确保同步设计施工。老旧小区周边道路、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可视情况一并改造。

(二)建筑本体改造。包括:外墙保温、屋面防水、楼道粉刷、单元门禁、楼道照明等。鼓励具备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

(三)小区环境提升。包括:小区绿化、垃圾收集、体育健身设施、快递驿站、活动场地等。所有改造小区必须设计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车棚,有条件的小区要积极建设汽车充电桩。

(四)公共服务建设。完善小区公共配套用房,有条件的小区可建设公共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医养结合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积极开展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无障碍 设施建设,解决“一老一小”难题,不断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

(五)安全设施建设。

1、改造、增设小区消防设施。对有条件的小区,增设楼院消防栓和楼道消防水龙带;对无条件的小区,每个楼栋单元增设最少两个灭火器,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增设消防箱,储备消防器材。

2、改造、增设小区安防设施。按照“智安小区”县域社会治理工作要求,改造和增设小区安防门禁系统、智能报警系统,安装和增加摄像头,满足和保障老旧小区安全防护措施基本到位。

(六)社区治理体系。积极引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议事会等自治组织,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开展红色物业创建,完善社区治理体系。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努力打造和谐宜居社区环境。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以城乡体检结果为基础,补齐设施和服务短板,打造一批完整社区样板,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

五、推进节点

3月1日前:

1、制定印发《2023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将总任务数落实到每个具体改造项目,同时明确每个改造项目的改造内容、资金概算、资金来源、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明确每个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开展改造方案设计、征求意见。改造方案必须结合群众意见和现场实际,科学论证,优化设计。方案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

3、结合改造完善党建引领城 县基层治理机制,成立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搭建居民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手段,提高居民协商议事效率,确定改造后物业管理模式、缴纳必要物业服务费用等事项,引导居民集体协商形成共识并书面(线上)确认;

4、启动招投标程序。

4月1日前:完成方案公示、征求意见、方案完善、群众自治组织建立等前期工作,招标公告上网。

5月1日前:80%完成招投标工作,50%实现开工。

6月1日前:完成招投标,完成施工许可手续,全部进场,实现100%实质性开工。

7月1日前:完工率不低于30%。

10月1日前:土石方工程完成80%,完工率不低于40%,竣工验收完成不低于20%,财政奖补资金支付不低于50%,发改资金支付不低于20%。

11月1日前:土石方工程完成100%,完工率不低于60%,完成竣工验收不低于30%,财政奖补资金支付不低于90%,发改资金支付不低于30%;

12月31日前:完工率达到100%,完成竣工验收不低于50%,财政奖补资金100%支付,发改资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六、开工认定标准

1.改造方案和物业管理模式完成征求群众意见并形成共识(80%以上同意);

2.完成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拆除;

3.完成项目设计并在小区内公示;

4.已有确定的施工队伍并签订施工合同;

5.施工队伍进场且现场有明显的形象进度。

七、资金筹措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来源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县区财政配套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居民出资参与改造(资金来源包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居民共同收益、捐资等);利用单位房改房留存资金、小区闲置房屋、社区办公用房、综合服务设施等存量资产;引导原产权单位出资参与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改造;统筹管线单位年度线路维修、维护、更新、改造计划与老旧小区改造协调共进;享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税费减免政策;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产权受益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改造;运用金融政策允许方式,依法合规获得信贷支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积极申请政府专项债,有效缓解改造资金压力。

八、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1、县级督导推进。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大事项的研究、部署、安排、决定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督查督办和组织考核等工作;县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2、县级具体负责。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充实工作人员,建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明确一名县级干部负责工作专班总协调,一名住建局副局长负责具体工作。要求专人专责、责任明确、任务清晰,坚决做到“项目人在项目上,项目总有项目人”。

要负责同步做好水、电、气、暖、通信等管线单位的协调工作,应按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一安排,协同进行项目改造。

(二)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1、加大施工企业管理力度。要落实和强化进场材料备案工作,要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监督中标企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2、要落实项目总监理制。强化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旧改”项目方案设计、现场施工、工程质量等实施全方位监督指导。严格旁站监理,施工现场必须常驻监理人员,对项目质量、安全负监管责任。监理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

3、要落实群众监督员制度。每个改造小区选取至少2名群众代表作为监督员,作为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监督机制的完善补充,协同开展日常监管。

4、要畅通群众沟通渠道。公开县主管部门、涉改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委会)监督电话,建立涉改小区微信群,及时开展沟通协调和投诉处理解决工作。

5、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开展专项督导和日常督查,强化项目推进、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把安全隐患当成安全事故来对待和处理,严管重罚。

6、施行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小区开展情况每月通报,评比排队,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对工作较差的小区挂黑旗批评。通报同时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同时报送县主要领导。

(三)建立新闻宣传机制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方式宣传、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改造意义,及时总结、推广旧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召开现场会,做好经验交流和落后工作的指导。深入挖掘改造过程中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突出工作方法亮点和项目实施亮点,提高改造工作积极性,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热情,形成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以党建为引领,以基层组织为堡垒,以共产党员为骨干,培育小区自治管理力量,建立城 县基层治理机制,成立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制定小区各项管理制度,搭建居民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手段,提高居民协商议事效率,确定改造后物业管理模式、缴纳必要物业服务费用等事项,引导居民集体协商形成共识并书面(线上)确认,实现改造小区物业全覆盖。

借助汤阴县省级文明城县、卫生城县创建验收和到届复审,在全县老旧小区开展“绿色社区”“红色物业”创建行动,旧改工作紧紧融入其中,有机配合、相互借力,通过既有建筑提升、小区公共功能完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促进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大提升、和谐文明大改变。

(五)完善信息报送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做到专人专责。县将把信息日报、月报、系统填报等信息报送工作纳入日常考评,对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并纳入通报事项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