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县司法局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全局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组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态势,迎难而上、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全力完成了电子政务“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平台的应用、视频会议室建设运行、信息采编、信息网络平台运行维护及发布等工作,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较好地完成了“网上办事”、“网上宣传”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局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围绕网络中心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上级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指示精神,积极协调联通、移动等通信运营商,并加强与县信息中心的沟通对接,顺利地完成了电子政务外网、视频会议室、指挥中心等网络基础建设,打通了上下级联通的网络基础,有效保障了业务系统的协调运转;在此基础上,积极与编办、信息中心、便民中心三家单位,完成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关于司法局“一网通办”的各项业务内容的录入与激活,确保了全县“三级十同”工作在全省的率先完成。
二、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根据信息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中心始终围绕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高效反馈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防止不良信息风险的发生。按照县委宣传部的要求不断完善了信息安全防护的各项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及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流程,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坚决从源头上防止和堵塞不良信息风险的发生。二是牢固树立“三分技术、七分管理”的安全理念,增强工作责任感,努力踏实工作,严格把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机制落实到位,将日常维护工作放在心上,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三是积极向县信息中心、市司法局等上级相关部门有关同志加强沟通学习,从技术和业务上保证信息公开的安全。
三、围绕网络技术优势,为全县中心工作带来富有特色的信息服务。紧紧围绕司法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基本职能,充分发挥信息网“岳乡普法”、“汤阴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微官网平台作用,配合党建工作、“双提升”宣传、脱贫攻坚等,大力宣传报道司法局在发展过程中每个阶段取得的新成绩、新进步。据统计,至2018年11月28日,“两个平台”共计发布各类图文信息200余条,视频信息10余条,不断通过信息的采集和发布来提高舆论引导的水平和能力。同时做好平台的各项运维及更新平台信息,及时回应和解决百姓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截至目前,“掌上平台”共接受百姓网上法律咨询来件2310件,申请人民调解25件、法律援助32件科室回复率达到100%,切实解决了县域群众急、难、愁问题。“岳乡普法”信息阅读量、访问量根据统计达到了35698人次;粉丝人数达6210人,受理粉丝的建言、咨询、举报、求助等留言231条。同时,积极利用平台的互通互联功能,向各兄弟平台推送有关司法局的工作信息,其中向安阳晚报推荐稿件10篇;向法制安阳微信平台推送16篇。同时,局还采用文件、会议、网络、机关楼前大型LED屏、宣传展示架、宣传张贴公告等形式将有关政务党务等信息予以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0件,办结0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未向申请人收取过任何费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到行政诉讼案。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主动公开情况说明:因我局有关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个别案件涉及个人隐私问题,部分信息属于涉密范围,依法不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受理咨询答复时间需进一步加快,网上业务办理内容要更加简洁便于操作、流程更加规范。
五、下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方便群众办事;不断完善网站互动管理制度,做到受理有专人,答复及时准确;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汤阴县司法局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 ||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汤阴县司法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31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 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 |
单位负责人:张敏杰 审核人:张冬冬 填报人:邓永军 | ||
联系电话:6303113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