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汤阴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范敬楠  来源:汤阴县信访局  时间:2018-02-27 16:59:3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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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县信访局办公室根据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拟定。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 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等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注重公开质量。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限、信息组织、信息审核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完整准确。四是坚持保密审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核通过后才进行发布,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据统计,2017年在国家级媒体发表文章1篇,省级媒体上发表各类文章信息共计39篇,在市级刊物上发表各类文章信息共计38篇。此外,在县级刊物上发表各类文章信息共计75篇;编辑《汤阴信访》120期,编发微信公众号信息38期140条,编发今日头条号信息72条,在《新汤阴时讯》开辟“我在基层做信访”专栏,刊发文章6篇。

同时,受理群众电话信访108件、短信161件,及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查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群众通过走访、写信、网上信访、电话信访、手机短信及视频接访等方式反映诉求、提出请求,虽然可以网上查询办理进度、时限、结果,但只是信访人本人可查询、可跟踪、可评价,对于社会上其他人,则属于保密范围。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不具有具体行政权力,协调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也只是代表县委、县政府交办、转办和督办解决具体信访问题。所受理和办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事项,也不具有行政复议性质。故2017年我局无行政复议事项,也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不收费,也不涉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汤阴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运转,一些事项还不完善,尤其是没有行政管理职能,政府信访公开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工作长效机制不够完善,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全面,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大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规划

 (一)总体要求。2018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公开、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继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切实方便群众。

 (二)目标任务。从落实服务规范、加强便民利民角度出发,认真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凡涉及信访部门的职能、职责、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和时限、服务项目等,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保密审核,创新发布模式,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三)主要措施。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紧扣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期待,结合信访特点,依托传统媒体,借助新兴网络媒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充实精干力量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审核把关,正确规范公开。建立公开事项报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于应当公开的事项,坚持准时依规定公开,对于不应公开的事项,严格审查核准,确保不出现失泄密问题发生。


附件1

    2017年度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

             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汤阴县信访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3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4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
                       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3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李人昌   审核人:田永刚   填报人:范敬楠
    联系电话:0372-6209338     填报日期: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