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年12月15日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9日 |
发文机关 | 汤阴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汤政〔2021〕7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汤政〔202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办〔2019〕10号)和《中共汤阴县委办公室、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乡镇管理体制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汤办文〔202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赋予乡镇72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放权赋权精准化是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便民服务标准化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新增权限的落实工作,并按照《中共汤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安阳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汤编〔2021〕21号)要求,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公布。要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健全与相关部门联合会商、案件移送等制度体系。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标准,推进便民服务向村延伸,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汤阴县赋予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