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政〔2021〕7号 《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布:刘健  来源:县委编办  时间:2021-12-15 11:35:5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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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发文机关 汤阴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汤政〔2021〕7号
文件状态 有效


《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汤政〔202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办〔2019〕10号)和《中共汤阴县委办公室、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乡镇管理体制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汤办文〔202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赋予乡镇72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放权赋权精准化是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便民服务标准化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新增权限的落实工作,并按照《中共汤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安阳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汤编〔2021〕21号)要求,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公布。要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健全与相关部门联合会商、案件移送等制度体系。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标准,推进便民服务向村延伸,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汤阴县赋予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汤阴县赋予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pdf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