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年9月15日 | 成文日期 | 2025年9月8日 |
发文机关 | 汤阴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汤政〔2025〕3号 |
文件状态 | 有 效 |
《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汤政〔2025〕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促进共同富裕,加快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7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2025〕4号),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努力推动我县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汤阴建设进程。到2030年,全县慈善事业发展环境显著优化,慈善文化深入人心,慈善组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慈善活动的精准度和公信力大幅提升,形成政府保障有力、社会积极参与、组织运作高效、法制健全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使慈善事业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成为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成为强化基层治理的有益手段,成为打造豫北区域现代化建设先行县的重要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深入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慈善理念、慈善法规、慈善典型。鼓励创作慈善文化作品,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营造“人人可慈善、人人愿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培育壮大慈善主体。优化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流程,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慈善组织。重点培育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灾以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慈善组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开展慈善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设立慈善基金、捐赠、提供资源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慈善。
(三)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发展慈善行业组织,推动慈善行业协同发展,实现慈善资源高效配置。支持县慈善总会转型成为县域枢纽型、服务型、行业型慈善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参与政策制定、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合作、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四)拓展慈善服务领域。大力推进慈善组织向基层延伸,完善县、乡、村(社区)三级慈善组织网络。县直各单位要依托工会驿站、志愿者服务站等,建立慈善捐助站点,不断拓展慈善服务领域。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在当地政府的协调引导下依法开展或参与慈善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开办慈善超市、设立慈善广场(公园)、建设慈善社区(乡村)等,形成各具特色、内涵丰富、人人可参与的便利慈善服务平台。
(五)广泛开展慈善活动。聚焦“小切口”,服务“大民生”, 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广泛开展扶老助残、恤病救孤、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要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慈善一日捐”“久久公益节”“乡村振兴河南专场”“‘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等慈善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将慈善精神融入企业文化,把参与慈善活动、捐助慈善事业、支持志愿服务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倡导在单位内部、城乡社区开展互助互济活动。
(六)创新慈善发展方式。积极拓展“互联网+慈善”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依法开展网络募捐,规范网络募捐行为。规范开展消费捐、义拍、义卖、义赛、义演等募捐活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支持发展社区慈善,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慈善站点,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参与慈善。鼓励发展慈善金融产品和服务。县、镇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捐赠款物接收、装卸、存放、分配、运送、信息公示和统计等提供支持。
(七)促进慈善志愿服务发展。发挥慈善工作的社会化优势和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优势,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和激励机制,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推广“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广泛开展志愿服务。鼓励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八)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公益慈善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慈善帮扶成效,逐步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融合高效的新格局,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九)积极发展村社慈善。县、镇两级政府要围绕群众要求迫切的基础设施建设、村社文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实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推动村(社区)设立互助基金,力争到2028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监督管理
(一)加强政府部门监管。完善由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慈善综合监管体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日常监管和活动指导,依法规范其他不具备募捐资质的社会团体和机构的捐款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大假借慈善名义进行非法募捐活动查处力度。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规范慈善组织管理。加强慈善组织诚信建设,引导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强化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募捐、捐赠款物使用、项目实施、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社会公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慈善组织要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募集的所有善款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保障慈善募捐和慈善活动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支持新闻媒体对慈善组织及其活动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县、镇两级政府要重视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将发展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慈善事业发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慈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汤阴县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工作专班,负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任务落实工作,工作专班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县慈善总会、发改、财政、税务、人社、农业农村、文广体旅、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残联、文联、公安、融媒、移动、联通等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副职负责,将工作职责具体化、清单化,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慈善领域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共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切实发挥部门作用。财政、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的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扶持政策,为办理税收减免手续提供便捷通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监督、指导慈善组织落实劳动合同、薪酬、人事和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部门要积极支持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支持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慈善。倡导金融机构根据慈善事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商业保险公司通过免费为困难群体和志愿者提供保险等方式参与慈善事业;鼓励新闻媒体和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通讯部门为慈善组织的宣传、信息公开提供支持。
(三)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县、镇两级政府要将慈善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要将慈善事业发展与助推高质量发展、助推高效能治理有机结合,加强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社保制度的衔接,指导和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健全慈善宣传激励机制,支持将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记录等信息纳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捐赠数额较大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推荐其参加国家、省、市慈善奖评选。
附件:工作职责分工
2025年9月8日
附 件
工作职责分工
序号 |
工作职责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日常监管;依法联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募捐活动;协调推进县域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
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 |
2 |
将慈善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县发展改革委 |
3 |
积极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慈善活动。 |
县直有关单位 |
4 |
加大财政资金和彩票公益金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 |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
5 |
推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实施。 |
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各镇政府 |
6 |
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为办理税收减免手续提供便捷通道。 |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
7 |
监督、指导慈善组织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8 |
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慈善。 |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残联、县文联 |
9 |
依法严厉打击假借慈善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
县公安局 |
10 |
积极支持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 |
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
11 |
新闻媒体、通讯公司为慈善组织的宣传、信息公开提供支持。 |
县融媒体中心、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