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意见
发布:靳晓涵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20-02-20 14:33:0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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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年2月20日 成文日期 2020年2月16日
发文机关 汤阴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汤政〔2020〕2号
文件状态 失效

《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意见》解读

汤政〔202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2020年2月9日市政府常务会要求,为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帮助企业共渡难关,促进全县经济稳定增长,现制定以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联动协调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运行工作的有关部署安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汤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运行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6个专项分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柏旭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项分组办公室设在分组长所在单位。

组 长:杨 哲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华明军 县政府副县长

     侯志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柏旭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姬宏伟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韩建朝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胡建华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王学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海波 县财政局局长

    高 勇 县商务局局长

(一)企业复工调度分组:

组 长:姬宏伟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成员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总站、各分包局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复工、项目前期协调分组

组 长:韩建朝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县规划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金融帮扶支持分组

组 长:胡建华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总站、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人行汤阴县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汤阴监管组

(四)稳岗用工保障分组

组 长:王学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税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降低运营成本分组

组 长:张海波 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税务局、安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汤阴县管理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管委会

(六)加强要素保障分组

组 长:刘柏旭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员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公司、昆仑燃气公司、中国燃气公司

2、制定落实细则。各牵头单位(意见的每一个专项分组的组长所在单位)会同成员单位抓紧制定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条件、办事流程、操作细则,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由各专项分组收集汇总,呈主管县长签字同意后报送至县发改委。

3、公布服务电话。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和联系人,公开责任领导和联系人服务电话、邮箱,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方便企业咨询和申报。各单位责任领导和联系人名单、职务及服务电话、邮箱务必于2020年2月17日前报各专项分组办公室和县发改委综合股(联系电话:6203787,邮箱tyxfgw@126.com)。

4、加强督导落实。各专项分组每半个月向县发改委报告《意见》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县发改委汇总后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委县政府督察局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政策落实不到位、上报情况不及时的单位,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

5、强化政策宣传。各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我县工业企业“四级分包”责任机制,主动对接上级部门了解疫情期间有关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深入基层,指导企业吃透政策、享受政策红利,提振发展信心,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同时,奋力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增长。

二、组织企业有序复工,加快释放有效产能

1、精心组织企业有序复工。严格遵守市、县政府复工时间安排,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四级分包签字,派驻驻厂监督,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复工安全前提下,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防疫物资短缺等问题,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总站、分包责任局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企业复工调度机制。建立企业自主申请、部门联合把关、政府服务指导的复工复产调度机制,确保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县政府复工要求和时间安排,加快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落实工业企业“四级分包”责任制度,实施保姆式服务,持续深化企业反映困难问题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总站、分包责任局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3、指导企业职工有序返岗上岗。指导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复工复产节奏和员工错峰返岗。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调整优化防控措施,及时安排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员工有序返岗、安全上岗。鼓励企业制定激励措施保障用工需要。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支持企业尽快释放有效产能。实行环保管控应急豁免制度,建立环保管控应急响应临时豁免清单,对疫情防控物资和重要民生物资生产企业及产业链相关配套企业,不纳入疫情期间的环保管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求。支持市场形势好、客户订单多、经济效益高、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环保管控绿色调度措施,打通生产链条和运输环节,协调上下游企业配套联动,鼓励其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

三、强化项目引领,全面做好项目开工

1、做好项目开工、复工前期工作。针对准备复工的项目,做好复工前期手续办理。企业根据自身需要提前进行复工申请,按照进场要求,能达到封闭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驻厂监督,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排查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确保项目建设按照工期进度顺利推进。对计划开工的项目,加快推动项目网上审批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2、强化项目联审联批联办。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工作机制,对本年度计划新开工的省、市、县重点项目,全面落实联审联批和网上审批,提高规划、用地、环评、能评、安评等前期手续办理效率,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即可迅速开工建设。及时启动“不见面”在线办理,前期手续材料通过河南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直接办理,主动协调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等相关局委推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县规划中心

四、强化金融扶持力度,全力搞好要素保障

1、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力度。金融管理部门要强化小微企业贷款激励,提升风险容忍度,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无还本续贷率、无抵押担保信用贷款率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长率。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确保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去年同期。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汤阴县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汤阴监管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精准帮扶资金困难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各银行机构要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要予以展期或落实续贷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汤阴县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汤阴监管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3、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人民银行汤阴县支行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办理再贴现力度,积极引导我县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专项再贷款,以央行低成本资金增加金融机构资金实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合理降低疫情防控领域重点支持企业的贷款利率,并优先提供中长期贷款和无还本续贷支持,切实降低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金融管理部门要综合发力,推动2020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人行汤阴县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汤阴监管组、县金融服务中心

4、强化重点领域信贷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我县生产、运输和销售医用物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物资运输、方便和速冻食品、粮油、农副产品、养殖加工链条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对接力度,建立“一对一”金融服务机制,通过采取单列信贷计划、安排专职客户经理、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实施信用放款等方式,切实给予重点支持。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作用,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农商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设立专项资金,全力满足中小企业疫情防控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总站、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安阳银保监分局汤阴监管组、人行汤阴县支行

5、全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要继续深入开展“百行进万企”“百千万”等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鼓励各保险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快对中小企业和职工出险的理赔进度,做到从快从简,应赔尽赔。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安阳银保监分局汤阴监管组、人行汤阴县支行

五、加大稳岗政策支持,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1、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2、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困难、确实无力足额交纳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补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延迟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

3、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集体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生活费)、轮岗轮休、调整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4、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充分发挥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全县就业信息、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开展网上招聘。建立返乡务工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境内就业应对机制,促进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切实降低运营成本,缓解企业短期困难

1、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可按规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2、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可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缴存人员个人权益。

责任单位:安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汤阴县管理部

3、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2个月房租。鼓励其他资产类经营用房业主适度减免疫情期间中小微租户的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市场化载体,以后在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优先支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管委会

4、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可延期三个月。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七、加强用能要素保障,缓解企业成本压力

1、加强煤电油气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大电煤调运储备力度,全力做好电力稳发和热力稳供。加强对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重要场所,医疗及防护消杀用品、药品等生产企业的供电保障服务。抓好天然气运行调需和产销衔接,全力保障油及天然气稳定供应。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实施绿色通道政策,简化绿色通道查验手续和程序。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气、用水等,在疫情期间可经批准后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欠费企业补缴各项费用,按规定或约定免除企业因延缓缴费产生的违约金和滞纳金。供电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省惠企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公司、昆仑燃气公司、中国燃气公司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六个月。各专项分组牵头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实落细。中央、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要遵照执行。


汤阴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