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汤阴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
发布:公文科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11-28 17:32:0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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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8日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25日
发文机关 汤阴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汤政〔2017〕19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关于批转汤阴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解读

汤政〔2017〕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汤阴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25日

汤阴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发展改革委

 (2017年11月16日)

食品药品(包括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下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食品医药产业也是我县主导产业。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药品相关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划。

一、食品药品监管现状与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县初步建立统一权威的“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得到加强,探索形成了“严格监管、全程溯源、诚信保险、科普宣传、生态保障”这个保障食品安全的“五条路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监管模式不断创新,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巩固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的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

当前,我县食品药品安全面临转型升级的严峻任务,监管和治理任务艰巨繁重,安全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不安全因素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缺乏专业化的机制、能力和队伍保障,问题多发、改革过渡和能力薄弱三期交织的阶段性特征十分明显。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效。

1.“领跑”体制改革。率先在全省启动食药监体制改革,整合监管力量,扩增人员编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权威高效的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县级:整合原本分散在各部门的监管力量,成立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安局设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组建高效的公安、农安、食安联动指挥中心,定期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整合全县检验检测资源,投资5000余万元,高标准建设河南省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乡级:实现食安办、食药监所“一办一所”全覆盖,场所、人员、装备“三到位”。村级:在每个村聘任食品安全信息员,承担最基层隐患排查、信息报送等职能,打通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同时,施行党政同责,把食品安全当做一把手工程,一体化谋划,一体化推进、一体化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压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

2.“探索”智慧溯源。利用“互联网+”打造以“政府搭台、企业主演、全民参与、社会共治”为显著特征的“智慧食药监”平台。一是开通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和消费者“三个终端”,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严格监管和社会公众评价,三方合力,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二是顺着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建设绿色农田、放心菜市场,透明生产,流通销售,放心餐饮“五大模块”及后台运行“十大功能”,“天眼工程”、“透明车间”、“明厨亮灶”全程可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产业链透明监管和智慧溯源。(如透明生产模块,以质量控制为核心,通过“八个透明”保障生产环节质量安全。透明菜市场模块,以检测准入为核心,在超市、农贸市场建立快检系统,扫码可追溯当天快检结果。再如,放心餐饮模块,通过八个透明,将餐饮全过程搬上网)。三是由点带面,全面推广,逐步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智慧监管系统”。建立“福码”防伪系统,为食品办理“身份证”,消费者扫码可查询食品的原料来源、生产流程、出厂检验等信息。成立“食安易源”微商城营销平台,连接溯源系统,打造智慧食品,“打包”本地企业产品及文化,向全国推广汤阴放心食品,助推食品产业发展。

3.“试水”诚信保险。开展诚信承诺活动,签订诚信承诺书,促使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施行“红黑榜”制度。将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红黑榜”,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隆重表彰“红榜”企业。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对“黑榜”企业进行曝光,并严厉惩处,弘扬正能量。推行“食安保险”。与中国人保财险签订第一单,县政府每年列支200万元,将全县群体性聚餐和学校食堂纳入统保范围,对投保企业给予高额补贴,为全县企业提供风险保额2.6亿元,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可最大限度、最快速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强化风险减量管理,邀请第三方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4.“倡行”科普宣传。投资150万元,建成河南省第一家食品药品安全宣教中心,现已成为从业人员警示教育,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社会公众接受科普宣传的阵地。投资1200万元,建成全国首家安全食品体验馆,打造政府、企业、媒体和公众共建共享的互动体验平台,吸引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拍摄了微电影《苏雅的春天》,在全社会广泛播放,传播正能量。创建微信公众号,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抽检等信息,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连续三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假冒伪劣食品集中销毁仪式,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与河南工业大学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组建食品安全科普宣讲团,定期开展宣讲活动。

5.“优化”生态保障。大力推进“蓝天、碧水、绿地”三大工程,逐步改良空气、水、土壤等生产要素,营造优良小气候。建设了3条30米宽环县域、环县城、环集聚区防护林,加快汤河湿地公园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综合治理大气污染,确保县域内空气质量优质。鼓励企业生产采取纯水制作、废水净化工艺,根据其投资情况分梯度进行奖励;扩建、新建3个污水处理厂;投资1.5亿元实施居民安全饮水工程,让汤阴群众都能喝上安全放心水。大力推广配方施肥、测土施肥技术等无公害种植技术,减量化使用化肥农药,降低全县土壤污染和农药残留。

6.药械持续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县药品器械质量安全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省食药局在我县组织基本药物抽验198批次,检验合格率100%,医疗器械抽检22批次,合格率100%。连续五年被市食药监局评选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已达100%。 药品“两网”建设不断完善。“十二五” 期间,开展了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以下简称“两网”建设)工作,构建了“县、乡、村三级配送网络”体系,基本做到了药品供应网络覆盖100%的街镇乡。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已经实现了药品生产企业全品种电子监管和药品批发企业对所有赋码药品进行核注核销,见码必扫,部分药品经营企业正在办理电子监管入网手续。

(二)面临的困难和机遇。

1.存在的问题。

(1)基层所监管人员能力亟需提升。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现有行政事业编制109人;全县10个乡镇所及1个产业集聚区食品药品监管所组建到位后,平均每所5.9人。全县298个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328人。以上人员学历经历、专业知识、素质能力等参差不齐,无法满足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其业务素质和能力亟需提升。

(2)监管对象众多,监管任务繁重。全县监管对象包含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500余家,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500余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400余家,共计4500余家。食安委系统涉及农业、畜牧的种植养植户众多。各类监管对象多、小、低、散,从业人员素质整体不高,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屡禁不止,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3)基础设备贫乏,监管手段落后。新建乡镇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还达不到要求。现有监管执法车辆不能较好满足监管工作任务,全县现有执法执勤车辆编制4辆,实有4辆;配备16辆电动执法车辆在车辆性能方面与燃油汽车还有一定差距。执法装备、现场检查类便携设备、快速取证类装备、应急专用类设备等监管执法装备的配备与省局和市局的装备配备标准还有差距。监管执法装备数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形势需要。

(4)技术支撑能力薄弱,检验检测机构亟待加强。目前,我县食品药品检验所的食品药品检测能力薄弱,药品检验资质过期,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在整合后认证工作还未开展。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现有实验室面积、技术人员和检验检测设备无法适应检验需求。

(5)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统一权威的智慧监管体系尚未形成。现有信息系统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技术平台和数据标准,应用系统少,功能不足,系统之间互不相通,无法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业务数据无法为日常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智慧食药监平台的建设离百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6)食品药品抽检覆盖率低,风险预警作用不强。受经费和检验能力制约,除省抽和市抽外,2015年以来,全县食品抽检数量每年约2000批次,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食品年度抽检频次8批/千人的标准计算,全县每年应安排食品抽检4000批次,风险警示作用不强。

(7)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目前,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刚刚起步,企业主体自觉和自律意识缺乏,企业内部进货查验、出厂检查、定期自查和从业人员培训等管理体系不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首负责任、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等主体责任体系缺失,从业人员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淡薄。

(8)食品药品安全处于特殊时期,监管风险隐患加大。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处于问题多发期、改革过渡期和能力薄弱期“三期交织”的特殊时期。企业和市场主体经营压力增大,信息化条件下产生的新业态、科技发展带来的新技术等一些不确定因素增加,使食品药品监管风险隐患加大,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面临的机遇。

(1)党和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提出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基层执法力量,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推行综合执法,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问题治理;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省委提出,要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和质量标识等制度,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

(2)统一的监管机构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体制保障。针对以往监管中存在的多头管理、分工交叉、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中央决定组建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管。经过多年的投入和建设,特别是2014年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以后,我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基础体系基本完备,监管能力逐步增强,监管队伍日趋成熟,为做好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3)新法律、法规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县级以上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体现了风险管理、全程治理、社会共治、责任和效能治理等原则,完善了分类管理、注册备案等制度,健全了有奖举报、信息公开、部门协同等机制。

(4)社会的高度关注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动力。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更高期待,饮食用药需求正在经历从量到质的深刻变化,不仅要“吃得饱、吃得好”,还要“饭要安全营养、药要安全有效”。整个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空前关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已进入了一个全新时代,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动力。

二、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以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突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作用,落实政府、企业、监管部门、消费者和其他社会主体责任,重点加强体制机制、保障体系法规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社会共治,加快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食品药品监管必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坚持以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

(二)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深刻分析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的时代特点,准确把握当前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手段,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强化监管能力,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食品药品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四)坚持科技引领、专业监管。全面推进“智慧食药监”平台建设,强化各类基础数据库、追溯系统、移动执法终端研发,通过科技创新改进传统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化要求,强化标准、技术法规建设,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夯实监管的专业化基础,全面推进专业化监管。

(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市场机制的市场调节作用和社会监督的权力制约作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形成社会各方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硬件标准化、软件规范化、监管专业化和信息公开化,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形成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具体目标如下:

(一)在监管治理方面,实现一个转变,形成两大格局,落实五大责任和四有两责。实现从“管理”向“治理”转变,形成大食安和大食药格局,基本构建政府、企业、监管部门、消费者和其他社会主体五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监管部门和企业“四有两责”(监管部门要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责任;企业要硬件有标准、软件有规范、有安全管理机构、有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企业业主和安全员〔师〕责任)。

(二)在机制建设方面,构建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机制,落实分类分级风险管理机制。根据监管对象风险等级,对高风险对象实现100%全覆盖监管。

(三)在监管执法方面,实施全过程严格监管,坚持重典治乱,强化应急管理。健全立体防控体系,实现监管从源头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覆盖。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促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一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四)在能力建设方面,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实现风险监测基本全覆盖,大幅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功能完善、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大力推进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立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食品检验信息发布平台。食品抽检每年达到4批次/千人。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在监管保障方面,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建成监管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努力提升全县食安委系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和企业业主、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建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形成大培训格局。食安委系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参训率达到90%以上,企业业主每年培训率不低于20%。初步实现县乡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业务用房、监管执法车辆、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

(六)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通过实施食品安全员(师)等制度,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实行信用体系分级管理;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自觉和自律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率和食品安全员(师)配备率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

(七)在社会共治方面,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升。加大县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中心、中国安全食品体验馆的对外开放力度,打造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阵地。支持各类新型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宣教体系建设,强化媒体监督和引导,做好立体化科普宣传工作,形成大宣传格局,使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五、主要任务及任务分工

(一)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

1.加强食安委、食安办职能建设。强化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建设,统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形成各成员单位权责清单。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有效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考评督导作用。(责任部门:县编办、县食药监局)

2.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成县、乡两级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支撑有力、衔接紧密的技术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风险监测评价、信息化建设,形成行政监管、稽查执法与技术监督互相衔接、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责任部门:县编办、县食药监局)

3.科学划分各个层级的监管事权。理顺条块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落实各乡(镇)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从行政审批、监督抽验、风险监测、应急处置、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行政处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科学划分各级事权,推动监管重心下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和盲区,提高监管效能。(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4.完善责任追究和考评体系。建立权责对应、互为支撑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以及对各乡(镇)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强化督查考评,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责任部门:县目标办)

(二)构建协同治理五大责任体系。

1.落实各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行刑衔接、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监管责任、整合监管资源、规范产业发展,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推进食品安全县创建,提升政府负总责的能力。(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

2.落实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科学配置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技术监督等方面的人员,确保监管队伍专业、学历和年龄结构合理。制定和落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法规、标准和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实现监督抽验和现场检查全覆盖,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监管队伍“四有两责”,提升监管部门综合治理能力。(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员(师)、质量安全授权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产品追溯、“红黑名单”、行政约谈、不符合标准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经济赔偿、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等制度;贯彻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落实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管理。督促食品药品企业建立质量管理和安全责任体系,加大质量安全保障投入,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四有两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4.落实消费者理性消费责任。通过立体化科普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防范道德风险,提升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识假辨假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

5.落实其他社会主体协同监督责任。充分调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其他社会主体的力量,发挥行业自律、辅助监管和舆论引导作用。支持协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培育新型行业协会、学会、商会。鼓励协会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宣传贯彻,建立健全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强化自律管理和维权服务功能,提升社会共治能力。(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三)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推行网格化、标准化、痕迹化监管,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化、规范化。推进设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法制办、编办)

2.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措施。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科学监管制度,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高风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低信用等级企业的监管。综合运用飞行检查、黑名单、曝光台、约谈问责等手段,强化对违法企业的惩处。(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3.强化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从防范人身伤害向人身伤害与社会风险双防范转变,重点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统筹协调、舆情引导能力。完善应急预案,推进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强化应急风险评估、应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四)实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

1.实施全过程严格监管。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飞行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立体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等新生业态的监管。进一步加大农村及其他薄弱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解决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针对食品药品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督办、检验鉴定、信息发布等工作。加强投诉举报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投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和研判。做到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信息公开三位一体,发挥其威慑力。(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五)建立科学权威的技术支撑体系。

1.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进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为全县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加快县乡两级食品快检筛查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快检能力。推动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和政府购买服务,满足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需要。(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县检验检测中心)

2.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智慧食药监”平台建设,完善后台数据,(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机制。

1.打造职业化监管队伍。围绕政府食安委(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企业三大主体责任和任务,加强决策支持和政策研究,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岗位和人员,组织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抓好全县食安协调、食药监管、食药检测和企业安全员(师)等“四支队伍”建设,培养专业核查员、检查员、检验员、企业安全员(师)等执业“四员”,分层次、分类别、全覆盖开展入职培训、执业和继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执业技能,全面形成职业化监管队伍。(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2.加强设施装备保障。落实国家有关建设标准,逐步实现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的标准化。结合基层工作实际,重点加强基层一线监管执法装备的配备,满足监管基本需要。(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七)大力推进社会共治。

1.强化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推动行政许可、抽样检验、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等安全信息全面公开,做到监管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完善食品药品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依托我县诚信汤阴建设,加大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惩戒,加大日常监管、监测和抽查力度。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借助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进一步促使企业提升品牌声誉和产品竞争力。(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工信委)

2.强化舆论引导和风险交流。从优化舆论环境、提升消费理性水平、提升监管部门公信力、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出发,依托省食品药品新闻协会,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协作,主动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宣传监管成效,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汇聚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正能量,引导社会客观、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使人民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探索建立合作曝光机制,借助媒体对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营造惩恶扬善的舆论氛围。构建多方参与的风险交流工作体系,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丰富风险交流载体,培育第三方风险交流平台。(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3.强化科普宣传和社会参与。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支撑体系建设,实施立体化科普宣传工程。大力发展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志愿者队伍,把监督网络延伸到社会公众。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及行业内部人士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支持食品药品领域理性维权,支持有关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使各个领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潜规则得到有效治理。(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4.强化安全创建示范带动。开展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针对重点品种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创建一批放心市场和企业,建设一批示范街区,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地区和单位进行扶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各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社会正能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密切协同的食品药品安全多元化治理格局。(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六、重大项目、工程和政策

(一)重大项目。

1.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和《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应急装备标准化配备,乡镇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监管执法基本装备、取证装备、快检装备标准化配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全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及乡镇派出机构主要监管执法装备和业务用房达到相关标准。(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发改委、财政局)

2.信息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覆盖全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监管对象,融会贯通监管、服务和决策的信息化系统。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纵向延伸至乡镇监管部门,横向联结相关职能部门、食药企业和检验机构的全县监管数据共享网络;建成覆盖公众服务、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等六大业务平台,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开发应用。(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

3.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集日常管理、风险分析、监测监控、信息直报、预测预警、模拟演练、动态决策、综合协调、应急联动、总结评估、案例培训、仿真模拟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县食品药品应急平台体系,加强全县系统应急队伍建设,编制年度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年度应急演练,建立药品储备机制,加强医药储备,妥善应对突发事件。(责任部门: 县食药监局)

4.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建立并动态完善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监管信息、产品抽验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表彰奖励信息等,实现一户一档。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信用示范企业”创建和宣传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工信委)

5.“明厨亮灶”建设项目。在全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通过视频技术开展“明厨亮灶”活动,探索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公开餐饮食品加工过程。(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教体局)

6.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以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品类为重点,指导、监督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统一规范、严格管理,保障追溯体系有效运行;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以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制剂类品种可追溯,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的药品。抓好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的追溯与监管链条。以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推进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采用普遍适应的产品标识方式。(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二)重大工程。

1.检验检测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河南省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使其检验检测能力达到满足当地开展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抽验的需要,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满足全县及周边地区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需要。(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检验检测中心)

2.专业素质提升工程。围绕食安协调、食药监管、食药检测和企业业主、安全员(师)等部门任务和岗位职责,分别制订教育培训规划。分级分类对食安委系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验机构和安全监测技术人员、基层协管员和信息员开展培训教育,保证每年轮训一遍,支持和鼓励监管人员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全面提高监管人员执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分级分类对企业业主、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考试考核,全面提升安全员(师)执业能力和从业人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水平。(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3.食品药品风险排查工程。扩大食品药品抽检覆盖面,食品安全抽样监测按4批次/千人、全县50万人口计算,每年计划抽检2000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严格按照省、市抽验计划进行;加强“四品一械”重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检验检测中心)

4.立体化科普宣传工程。贯彻实施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加强全县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支撑体系建设,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和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中心、县安全食品体验馆等平台,在每年“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重点活动基础上,通过创作并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片、公益广告,创作发表科普文章,张贴发布宣传海报、折页及科普信息图,举办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沟通活动,长效化、多渠道、常年性开展食品药品政策法规、监管成绩、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县、乡镇(街道)科普宣传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5.安全创建示范引领工程。推动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以安全创建为手段,充分调动各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资源投入,打造一批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县,示范带动各级、各层面食品安全工作。

(三)重大政策。

1.完善服务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树立在监管中加强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管的理念,主动服从、服务、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政策、技术和信息优势,靠前服务,落实“主动送政策、主动送标准、主动送技能”等服务措施,服务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把质量分析预警、安全风险评估、行政约谈等服务措施制度化、规范化,用约谈、引导、沟通、培训等柔性方式引导企业提升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开展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比对工作,推动企业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水平提升,从生产源头强化食品药品质量控制。对涉及企业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在迅速响应、妥善处置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减少损失,避免累及产业发展。积极发挥监管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支持强强联合,鼓励兼并重组,培育大型企业和名优品牌,提高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引导食品医药产业优化升级。(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2.建立监管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县食药监局要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各乡(镇)工作能力、任务分布、资金管理水平等因素,在资金转移支付、基础建设等项目上给予倾斜,促进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切实提升科学监管和效能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各地食品药品监管事权顺利履行。(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规划实施机制。做好当地规划与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规划的协调,确保《汤阴县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发改委)

(二)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纳入县政府及各乡(镇)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财政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合规。(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财政局)

(三)营造良好的规划实施环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强大合力,为《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责任部门: 县食药监局)

(四)强化规划实施的督查评估。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必要时提出《规划》调整意见,保证《规划》符合监管发展需要。(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关于批转汤阴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