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政〔2023〕10号 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门惠娜  来源:汤阴县气象局  时间:2023-12-01 11:30:4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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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日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4日
发文机关 汤阴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汤政〔202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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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汤政〔2023〕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2023〕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汤阴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延安、河南安阳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坚持人民至上、自信自立、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胸怀天下,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有效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气象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强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到2035年,气象关键科技领域实现重大突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水平市内领先,建成气象强县。

二、重点任务

(一)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和覆盖城乡的组织体系。落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责任。加强气象灾害预防、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网格+气象”预警系统,构建智慧叫应系统。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安全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融入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融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以属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机制,细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指引。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气象灾害鉴定评估等制度。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巨灾保险等风险转移制度。(县气象局、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广体旅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强城市应对气象灾害风险韧性。将气象灾害防御全面融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定期编制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规划。完善城市气象灾害精细化动态监测体系,开展城市气候承载力分析评估、城区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和城市街区通风廊道分析评估。全面融入“城市大脑”,建立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风险指标和阈值,建设智能气象服务系统,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融入多源监控信息、管网信息,建设城市内涝监测预警系统。实施智慧气象工程,提高局地强降雨、雷暴大风、冰雹等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精密观测水平。(县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防雷减灾工作。落实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考核范围。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落实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要求,确保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加强雷电防护装置建设和日常巡查维护,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制定并实施雷电灾害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可能带来的损失。(县气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文广体旅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修订基础设施标准、优化防御措施。建立健全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文化基地建设,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和群众气象防灾减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县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全县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推进气象科普场馆(展区、流动设施)县级全覆盖。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协会、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5.实施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创建行动。健全气象为农服务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建设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多场景农业气象服务平台。围绕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供,加强关键农时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持续做好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和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融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汤阴菜园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中心。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推进汤阴“北艾”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县农业农村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交通强县气象保障行动。开展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科学规划实施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完善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体系。开展分灾种、分路段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提升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处置和交通运营管控能力。支持建设低空飞行气象保障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文旅融合发展气象保障行动。将文旅行业气象监测设施和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纳入文旅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分批推进建设,逐步实现3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建立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联防联动机制,强化旅游景区和公共游乐场所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强化旅游+智慧气象+大数据融合,建设智慧文旅气象服务平台。建设“文旅+气象”赋能行动、康养和避暑主题旅游示范景区及气象特色景点。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探索形成文旅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科普体系。(县文广体旅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民生保障服务提升行动。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能源、电力、金融、保险等行业。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面向健康生活、户外体育、新型消费等领域,开展分众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气象服务。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气象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9.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气候变化对水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城市等影响评估,加强生态系统安全气象风险预警。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强化高分卫星资料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县气象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全县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详查和发电功率、发电量预报预测,为风电场、光伏电站等宏观选址、规划布局、运行调度提供全链条服务。推进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造气象公园、特色气候小镇等气候生态品牌。(县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文广体旅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优化作业站点布局,完善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探索无人机等作业新手段。建立完善智能精准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指挥体系和安全管理平台。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人员队伍,提升队伍素质。支持人工影响天气一线作业享受国家高危行业相关政策保障。(县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12.建设高分辨率立体协同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建设地空天一体化气象监测系统,科学加密、有序升级地面气象设施,加强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应用,建设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加强“气象+高分”卫星遥感综合应用,建设风云卫星地面数据接收站。支持升级气象应急观测装备。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建立气象灾害“梯次化”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影响提示、警戒提醒、精细预警、分级叫应、实况通报”功能。(县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文广体旅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智能网格精准气象预报业务体系。加强智能网格预报和人工智能AI预报技术的应用,完善基于影响的预报和基于风险的预警业务体系。开展人工智能与数值模式相结合的预报预测业务,提升逐小时快速更新同化系统和多源资料融合系统的应用水平,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县气象局负责实施)

14.发展智慧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气象服务大数据、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县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气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整体智慧气象信息支撑水平。面向汤阴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等系统建设,建立汤阴“气象大脑”,贯通汤阴“城市大脑”“乡村大脑”,开发行业多跨协同的智能应用场景,提升“智慧气象”服务能力。打造数字气象“示范区”。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交、使用监管制度,落实气象数据产权保护政策。推动气象融入社会整体智治架构。强化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县气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16.强化气象科技创新。推进智能观测和数据融合分析,加强智慧气象、农业气象、环境气象等科技攻关,开展碳减排、碳零排、碳负排等气象新技术支撑研究,纳入县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专项,加大气象领域科学技术经费的投入力度。(县发展改革委、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对符合条件的气象高层次人才提供引进人才支持,落实人才奖励和激励政策。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部门领导干部纳入地方组织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畴,鼓励地方干部到气象部门交流锻炼。对在汤阴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实施基层气象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高标准建成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智慧气象示范县创建。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支持打造汤阴文旅气象服务示范基地。(县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纳入相关规划,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督查督办,统筹做好项目、用地、人才等支持保障。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先行试点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加强统筹规划。科学编制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

(三)加强项目引领。加快实施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气象监测预警能力提升,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保障。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四)加强投入保障。积极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要求,逐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力度。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完善气象装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保障机制。保障气象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地方各项福利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强化气象标准应用。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