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理规程
发布:李涛  来源:汤阴县教育局  时间:2021-11-23 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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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汤阴县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的项目编码、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规程、收费标准、实施依据、办理时限、实施单位、受理地址、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汤阴县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事宜。

2.项目编码

00561751XQR01743001

3.实施依据

3.1《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3.2《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换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4.申报条件

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取得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

5.申报材料

5.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2份

5.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5.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4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6.法定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8:00

7.承诺时间

1天

8.收费依据

9.法定收费标准

不收费

10.承诺收费标准

不收费

11.办理流程

11.1受理:一次性告知办理所需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11.2 审查:材料审核

11.3办理:上报市、省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空白证书,打印补发换发证书。

11.4办结:申请人本人领取。

12.受理地点

汤阴县教育局教师教育股

13.电话

服务电话:0372-6208190

投诉电话:0372-6208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