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李继民  来源:汤阴县财政局  时间:2025-06-18 08:22:38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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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有效地开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汤政〔2020〕9号)和《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方案》(汤纪办〔2025〕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抽查检查计划。

一、检查类型:本部门检查

二、检查部门:汤阴县财政局

三、检查对象及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代理记账机构

检查事项:代理记账行业从业质量监督检查

四、抽查比例

由汤阴县财政局从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河南)中按不低于3%的比例抽取。

五、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六、执法人员要求

从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河南)中随机抽取2名人员。

七、检查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八、抽查结果公开

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抽查情况记录表中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汤阴县财政局抽查情况记录表

汤阴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市场监管领域本部门抽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检查人员

姓名

单位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检查对象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检查单位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处理意见


备注


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9.合格10.不合格。(2)备注栏可填写检查过程中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等相关情况。(3)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时,相关数据项可根据工作实际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