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代艳敏  来源:汤阴县住建局  时间:2022-03-01 18:25:49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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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

为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我办制定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汤阴华润燃气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

(联系人:代艳敏)

附件: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中、低压燃气管道及用户安装工程;场站、长输管线等所有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汤阴公司根据部门设置和管理职能,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2  职责

2.1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方组成相应的工程验收小组,对公司中、低压燃气管道及用户安装工程竣工进行验收;对场站、长输管线等燃气竣工工程的进行预验收。

2.2 监理单位参加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且对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与否负有质量管理责任。

2.3 施工单位应负责完工工程的自检工作,并在工程验收时提供竣工工程完整资料。

2.4 营运部门参加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其中管网管理部门参加室外立管阀门(含阀门)以下燃气管网的验收并负责合格工程的接收工作;站区管理部门参与场站、长输管线的预验收并负责合格工程的接收工作。

2.5 客户服务管理部门参加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参加用户安装天然气后的调压箱(站、柜)及室外立管阀门以上燃气设施验收并负责合格工程的接收工作。

3  管理要求

3.1 中、低压燃气管道及用户安装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3.1.1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工程验收小组定于每周二、四对竣工工程组织进行集中验收:特殊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门确定验收时间后,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验收小组其他成员。

3.1.1.1  单位工程按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可以满足运营的要求;

3.1.1.2  主要设备、配套设施单体调试合格;

3.1.1.3  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3.1.2  竣工验收的依据

3.1.2.1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年度承包合同和本办法为依据。

3.1.2.2  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1.2.3  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3.1.2.4  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3.1.3  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3.1.3.1  接收验收申请: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查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监理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意见,并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工程验收申请。

3.1.3.2  竣工验收:中、低压燃气管道及用户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牵头,客户服务部、输配管理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组成工程验收小组(根据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可邀请燃气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只适用于特殊工程项目或特殊情况)、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部分。

3.1.3.2.1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甲方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3.1.3.2.2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3.1.3.2.3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依据相关规范、标准,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

3.1.3.2.4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成员进行工程综合评议,并填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1.3.2.5  签署报告:对查验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各项验收合格后由相关各方签署工程竣工报告,参加验收的工程接收部门填写《天然气工程验收移交表》。

3.1.3.3  验收资料存档。将验收合格的竣工资料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门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1.3.4  零星户工程施工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各方对自检进行确认后签署竣工报告,之后可以直接向用户通气。

3.1.4  竣工资料的整理和编制

3.1.4.1  工程竣工资料内容

3.1.4.1.1  工程依据文件

3.1.4.1.1.1  工程施工任务联络单,开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等;

3.1.4.1.1.2  工程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和工程报建文件;

3.1.4.1.1.3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图)、工程量清单等;

3.1.4.1.1.4  技术交底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1.4.1.1.5  材料、设备、仪表等的出厂的合格证明,材质书或检验报告;

3.1.4.1.1.6  竣工图纸。

3.1.4.1.2  检验合格记录

3.1.4.1.2.1  管沟开挖检验记录;

3.1.4.1.2.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1.4.1.2.3  管沟回填检验记录;

3.1.4.1.2.4  防腐绝缘合格记录;

3.1.4.1.2.5  焊接外观检查记录和无损探伤检查记录;

3.1.4.1.2.6  管道吹扫合格记录;

3.1.4.1.2.7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记录;

3.1.4.1.2.8  设备安装合格记录;

3.1.4.1.2.9  在施工中受检的其他合格记录; 

3.1.4.2  竣工资料的质量要求

3.1.4.2.1  竣工资料必须做到要与工程实际相符。

3.1.4.2.2  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1.4.2.3  文字、线条、数字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易褪色笔类书写、绘制。

3.1.4.2.4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必须按统一编号顺序排列。

3.1.4.3  竣工图的基本要求

3.1.4.3.1  竣工图必须齐全、准确。竣工图应反映隐蔽工程、实际安装定位、设计中未包含的项目、燃气管道与其他市政设施特殊处理的位置等。竣工图必须与设计变更资料、隐蔽工程记录相对应。

3.1.4.3.2  竣工图中没有变更的施工图,加盖“竣工图专用章”作为竣工图。

3.1.4.3.3  施工图中有部分变更的施工图,可在原图上修改,修改的部分加盖“竣工图核实章”,全图修改后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3.1.4.3.4  改动大的施工图应由施工单位重新绘制竣工图。

3.1.4.4  竣工资料编制

工程技术竣工资料分别由施工单位进行整理编制,监理单位统一审核,送交工程管理部门。

3.2  场站、长输管线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3.2.1  竣工验收类别划分

3.2.1.1  内部验收: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预验收

3.2.1.2  外部验收: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级验收

3.2.2  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不同验收类别组成验收领导小组,按如下工作程序开展验收。

3.2.2.1  听取有关单位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汇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

3.2.2.2  听取和审议公司关于测试运行情况的汇报;

3.2.2.3  审查竣工验收资料;

3.2.2.4  现场查验工程建设情况;

3.2.2.5  对现场查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要求,由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3.2.3  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的职责

3.2.3.1  制定竣工验收计划;

3.2.3.2  审查竣工技术资料;

3.2.3.3  按规范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3.2.3.4  对生产准备调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3.2.4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场站、长输管线等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应及时进行内部和外部验收:

3.2.4.1  按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施工完毕,合资公司内部预验收合格,且满足运营的要求;

3.2.4.2  主要设备、配套设施单体试车合格;

3.2.4.3  消防环保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且试运行合格;

3.2.4.4  生产运营组织机构、运营管理及操作人员配备、技术培训、生产物资准备、检修能力、各项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满足生产的需要;

3.2.4.5  必要的生活设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3.2.4.6  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3.2.5  竣工验收依据

3.2.5.1  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和本办法为依据。

3.2.5.2  公司董事会对项目建设的决议;

3.2.5.3  所在地相关部门各项批复文件;

3.2.5.4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2.5.4  设备装置合同书(技术说明书); 

3.2.5.5  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3.2.5.6  监理单位对单项工程确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2.5.7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3.2.6  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3.2.6.1  公司验收:由建设项目部组织企业内部相关专家对具备验收条件的场站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向政府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进行外部验收。

3.2.6.2  外部验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根据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工程备案和组织工程验收两种形式。

3.2.6.2.1  工程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2.6.2.2  工程验收:由场站、长输管线等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消防、技术监督、环保、劳动安全卫生等单位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并对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核定,颁发相关证书。外部验收在投入运行前完成。

3.2.7  竣工资料的整理和组卷

3.2.7.1  整体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3.2.7.1.1  工程依据文件

3.2.7.1.1.1  工程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及审批文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和其他建设文件;

3.2.7.1.1.2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量清单等;

3.2.7.1.1.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文件、报建审核书、报建图、竣工测量验收合格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2.7.1.2  交工技术文件;

3.2.7.1.2.1  施工资质证书;

3.2.7.1.2.2  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变更单(图)、施工组织设计等;

3.2.7.1.2.3  开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保修书等;

3.2.7.1.2.4  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3.2.7.1.2.5  材料、设备、仪表等的出厂的合格证明,材质书或检验报告;

3.2.7.1.2.6  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焊接记录、管道吹扫记录、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阀门试验记录、电气仪表工程的安装调试记录等;

3.2.7.1.2.7  竣工图纸:竣工图应反映隐蔽工程、实际安装定位、设计中未包含的项目、燃气管道与其他市政设施特殊处理的位置等。

3.2.7.1.3  检验合格记录

3.2.7.1.3.1  测量记录;

3.2.7.1.3.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2.7.1.3.3  沟槽及回填合格记录;

3.2.7.1.3.4  防腐绝缘合格记录;

3.2.7.1.3.5  焊接外观检查记录和无损探伤检查记录;

3.2.7.1.3.6  管道吹扫合格记录;

3.2.7.1.3.7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记录;

3.2.7.1.3.8  设备安装合格记录;

3.2.7.1.3.9  储配与调压各项工程的程序验收及整体验收合格记录;

3.2.7.1.3.10  电气、仪表安装测试合格记录;

3.2.7.1.3.11  在施工中受检的其他合格记录。

3.2.7.2  竣工资料的质量要求

3.2.7.2.1  竣工资料必须做到要与工程实际相符,要在工程建设中收集和形成。

3.2.7.2.2  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规格统一。

3.2.7.2.3  文字、线条、数字清晰工整,不得用易褪色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3.2.7.2.4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统一编号顺序排列。

3.2.7.3  竣工图的基本要求

竣工图包括所有的施工图、通用图、标准图,必须齐全、准确。竣工图必须与设计变更资料、隐蔽工程记录相对应。

竣工图的来源及要求:

3.2.7.3.1  竣工图中没有变更的施工图,加盖“竣工图专用章”作为竣工图。

3.2.7.3.2  施工图中有部分变更的施工图,可在原图上修改,修改的部分加盖“竣工图核实章”,全图修改后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3.2.7.3.3  改动大的施工图应由施工单位重新绘制竣工图。

3.2.7.4  竣工资料编制

工程技术竣工资料分别由承包商进行整理编制,监理单位统一审核,送交工程管理部门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4   附录

附录A《常规天然气工程验收移交表》

附录B《常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常规天然气工程验收移交表

常规天然气工程验收移交表

工程名称


地   址


项目性质


竣工图号


工程内容


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

 

 

 

 

 

 

 

 


 

          接收单位:

      日期:

项目经理

监理员

业主代表

接受单位

日期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常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编号:OHS-P314-F08  版本:A/0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规模


工   期

 

计划工期

 


 

实际工期

 


本 次 验

收 内 容


 

验收结果

 


 

处理结果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