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应急管理局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索小慧  来源:汤阴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03-18 16:56:28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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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汤政〔2020〕9号)文件要求,贯彻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规范企业经营秩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持续强化部门联合监管职能,不断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实施。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各司其责。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工作。

三、工作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四、抽查内容

县应急管理局:

1.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3.对安全警示标志情况的监督检查

4.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

1.住所(经营场所)的检查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五、抽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开展实地核查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依照各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不少于2人,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1.抽查主体对象。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取比例5%。

2.抽查检查人员。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本次工作要求各随机抽取。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2.规范抽查纪律和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抽查结果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待后续处理等8类。

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汤阴县应急管理局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

附件: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执法检查人员

姓 名

单 位

执法证号/身份证号













检查对象

名 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地 址


检查单位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处理意见


备注


检查对象:                       执法检查人员: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检查结果栏填写相应编号:1.未发现问题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5.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7.未发现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9.合格 10.不合格。(2)备注栏可填写检查过程中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等相关情况。(3)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时,相关数据项可根据工作实际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