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来了!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发布:信用中国(河南)  来源:信用中国(河南)  时间:2021-01-05 09:47:5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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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河南12月30日电(记者 陈斌 吴海舒)12月30日上午,《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条例》已于今年7月31日经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会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汝北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杨汝北介绍,《条例》分为5章,包括总则、规范和倡导、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53条,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作出了综合性、创新性、实用性的规定。

杨汝北介绍,“总则”主要明确了《条例》的立法目的及依据,以及文明行为的定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等内容,对《条例》进行了总体上的规定。“规范和倡导”将文明行为分为基本规范和倡导规范。“保障与监督”一章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党政工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窗口单位等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作出明确规定,增强了文明行为促进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法律责任”一章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同时,在裁量情节方面,借鉴了社会服务办法制度,规定了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形,还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对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的情形进行了限定。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赵云龙指出,河南省全面实施《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于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细化到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之中,使之成为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赵云龙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的《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了我们应当遵守的各类文明行为准则,鼓励和倡导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同时,也在公共秩序、环境文明、交通文明、社区公共文明等方面划出了明确的“底线”,有着突出的思想性、鲜明的时代性和法规的约束性。

赵云龙介绍,《条例》规定每年3月第一周为我省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周,这是我省的创新举措。我们将在文明实践推动周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聚合引领作用,发挥好各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各级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志愿者等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群众自觉践行文明行为。

发布会最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保存就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了三点意见,包括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指导思想,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等。

王保存提到,法治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立法是为了用法,法的制定与法的实施紧密联系、相互影响。因此,法规通过后还不能算是大功告成,必须要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以保证法规的顺利施行。比如,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活动,要加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要加强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另外,《条例》增加了部分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内容。比如,规定患有感冒等呼吸道疾病时应当自觉佩戴口罩,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依法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同时,《条例》还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鼓励使用公勺、公筷,分餐进食。《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将有效提高河南省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水平,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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