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固镇关于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张晓雪  来源:任固镇政府  时间:2022-05-17 17:07:21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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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全面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结合任固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对全镇的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建设和审批情况开展专项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源头管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守牢安全底线,完善居民自建房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全过程动态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二、排查范具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居民自建房。

(二)重点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居民自建房用地、规划、施工、验收、经营、使用等环节有关情况和房屋安全隐患。具体排查是否存在以

下行为:

1、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特别是经营性的人员密集场所;

2、违法占地建设的;

3、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或属地相关管理部门同意进行建设的;

4、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5、无资质设计、施工的;

6、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7、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三、方法步骤

(一)业主自查。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是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和安全隐患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对照排查内容开展自查,并向村委会上报自查情况;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如实上报并进行自我纠正。

(二)属地部门排查。在业主自查的同时,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落实属地责任同步对辖区内居民自建房开展拉网式排查。

(三)分类整治。对于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属于住建(房产)部门职责范围的要逐项予以整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该处罚的坚决处罚,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属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实施整改。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首先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然资源、规划、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房产部门负责通知督导物业企业配合村委会开展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危房加固,维修审批等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未批先建、私搭乱建及相关部门移交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处理;自然资源、规划等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做好配合。

(二)加强技术保障。有关部门的专业执法力量及房屋安全鉴定、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领域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参与排查整治工作,保证专业性、准确性和工作质量。加强执法和安全隐患排查的专业技术培训,尤其是加强对村委会等一线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为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违法建设、使用、经营活动及违法违规审批的严重危害,动员群众大力

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工作。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舆论监督,广泛征集线索,精准治理问题。同时,要大力宣传房屋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自觉抵制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及违法出租、经营等行为。

任固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