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王澜  来源:城关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06-20 16:31:1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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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及镇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坚 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压紧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各类风险,全面整改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后。检查范围为全镇所有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及镇直单位要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通过大检查切实解决一批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

(一)细化方案,立即部署。各行政村、社区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典型事故教训,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要有针对性地明确检查重点,压实责任,确保辖区内所有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迅速行动,全面排查。对照方案内容,全面开展大检查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全面建立台账清单,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 立查立改、集中攻坚,确保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确保成效。在10月份关键期,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三、重点检查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按 照3月31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为重点内容,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整改问题隐患,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一)严格落实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日常学习内容,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国之大者,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观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2.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 安全生产纳入行政村、社区重要工作日程。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支部书记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

3.各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每季度主持召开支部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严防大而化之、原则领导。其他工作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党支部要把安全生产列入重大专项,定期进行考评,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4.各乡(镇)要加强应急办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专业结构、 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能力。

(二)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5.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支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安全生产纳入重点工作和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组织制定村、社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

6.各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会,贯彻党支部会议要求,研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其他工作人员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计划安排、同时检查考评,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全过程。

7.积极配合好上级建立的危化品、燃气及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主动沟通,全面落实。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8.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 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接受 社会监督。

9.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明确新能源汽车、寄宿制培训机构、密室逃脱、剧本杀、网约车等新业态新风险新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有关责任部门要主动担当,严禁推诿扯皮。

10.针对危化品、燃气、建筑施工、消防、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有关部门要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11.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要实事求是开展评估, 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配合其进行收回,酿成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12.各行政村、社区和有关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实施安全设备设施改造升级,提升本质安全和应急处突能力,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落后产能。2022年底前谋划提出一批有利于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审批实施。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3.坚决落实《中共安阳市委 安阳市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的九项规定》,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通报、提醒警示、挂牌督办、事故提级调查、约谈、巡查、重点管理等制度措施,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领导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4.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要求,积极配合中央和省属驻汤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落实相关措施,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

15.实行“三书一制”管理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达落实主体责任“告知书”,监督其公开安全生产“承诺书”,同类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向相关企业发送“警示书(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和变更实行安全责任“实名制”管理,利用大数据技术定向推送相关信息和双向互动。

16.全镇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总监,其他生产经营 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总监,倡导鼓励外聘专家开展经常 性隐患排查。安全总监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在评先 树优等工作中行使“一票否决”。

17.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 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18.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健全完 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有效排查管 控风险和治理隐患,使危害因素始终处于受控制状态,确保人、 机、物、环、管等各要素安全可靠。大力推进危化品数字化改造和监测预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六)深入扎实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 

19.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检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20.提高检查实效,各行政村、社区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要与相关专业人员对接,充分利用好培训、专项检查的时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1.各行政村、社区及镇直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题、措施、 责任“三个清单”,健全完善照单履职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报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22.盯紧守牢危化品、道路和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建筑施工、 燃气、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特别是油气储备基地、群租房、养老服务机构、客车客船等存在的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对拒不整改的上报相关部门,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23.积极配合项目审批的相关工作,确保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

24.对危化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发现其存在许可条件和审批程序问题的,及时上报,不得视而不见。

25.承接产业转移要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发展规 划,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杜绝落后产能落地,严防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高危项目进入我镇。

26.对违规审批、擅自放宽安全准入条件、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造成事故的要从重处理、终身追责。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27.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严格资质管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坚决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有关部门要区分不同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具体措施办法,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化工、道路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监管方、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

28.线上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不具备条件的不得承接相关业务,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实行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对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29.进一步细化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 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30.危险岗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人员,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适时开展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培训等情况检查,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31.线上企业要带头从严控制和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各类技能培训内容,提高工人安全素质。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32.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等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立即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整治。

33.对油气管道乱挖乱钻以及超过检验有效期使用、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渔船非 法营运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建立台账并上报相关单位,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

34.积极学习宣传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切实做好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的作用。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35.全力配合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并将上级交办的执法检查建立好台账资料。

36.配合上级部门制作典型执法案例,宣传上级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

37.各行政村、社区要确定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部位,做好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

38.全力配合好上级安排的自查互查行动,对涉事生产经营单位被停止供电供水的要做好巡查。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39.要按照上级文件会议要求,配齐建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彻底解决安全生产队伍“人少质弱”的问题,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安全生产任务。

40.开展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检查时,要充分考虑安全检查的专业性、特殊性。

41.认真落实《河南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 见》,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充实专业干部,健全装备、经费、机构、人员保障机制。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42.认真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宣传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各有关企业要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列明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举报的方式和渠道,并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用好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机制,发挥好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作用, 引导企业内部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3.按照“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处罚、谁奖励”原则,要及时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接处理举报,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举报核查工作,经查证属实后,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确保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44.参与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有关个人信息。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45.发生事故险情,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报告,严格事故快报直报管理。宣传部门要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处置,引发舆情炒作的,要依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追究责任。

46.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提 级调查。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47.强化统筹意识,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统筹做好经济发展、 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互相协助、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确保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48.提高统筹能力,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高度重视特困行业纾困问题。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整改,各行业都要从实际出发,注意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

49.坚持监管服务并重,根据疫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网络培训。推行安全生产差异化监管,对安全诚信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实行“无事不扰”;对企业自查自改的违法行为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对安全条件落后、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企业加大监管频次,开展上门帮扶指导。要做好监督检查、宣传教育、调查摸底、信息报送、配合执法等为重点;要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劝导、报告安全问题线索等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为重点。

四、重点领域职责分工 

1.外宣办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电影院、书店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和跟踪报道。

2.电管所、农业办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电力运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防灾供电、粮食流通加工、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3.中心校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小学、 幼儿园、托儿所、各类学校校车、校舍、教学活动、防踩踏、防火灾、假期活动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4.企业办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科技展馆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5.派出所、道路交通办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道路 交通,民爆物品,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 引导和宣传教育。

6.民政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养老院、流浪乞讨救助机构及其托养机构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7.劳保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各类技工培训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8.自然资源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及地质勘查、所属林场和风景区森林防火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9.土管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 点开展建筑工地、城镇燃气、供水排水、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0.道路交通办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动态监控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公路、 水路、汽运领域、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1.水利站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2.农业办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渔业安全、农村沼气、 农机、畜牧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3.企业办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规模 以上商业批发、零售和餐饮业、主(承)办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成品油经营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4.文化站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图书馆、营业性演出、旅游业生产经营单位(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度假区)、公共体育设施以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等公共聚集场所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5.城关卫生院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医院、诊所、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6.应急管理办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7.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食品生产和流通、药品流通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8.水利站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负责防雷设施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9.应急办负责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据相关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社区及镇直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形势,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同时要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上下一般粗”,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问题整改。要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针对重点部位要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突出问题。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各类安全提示信息和安全生活常识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及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引导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交流协作。大检查开展期间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分析交流,对好的工作方法相互借鉴,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推动工作进程,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