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类项目奖补标准:按照先建设后补助的办法,对于单个项目以奖代补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在申报当年新增有效投资总额(新增有效投资总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楼、宿舍、招待等开支)的30%,且奖补总额最多不超过500万元。具体补贴金额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结合验收评估结果,由县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为鼓励企业加大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投资力度,对部分建设类项目也可采取预拨付部分奖补资金的方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服务类项目奖补标准:根据服务内容工作量进行测算,单个项目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根据事实情况预拨项目启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