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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孤儿养育工作访谈

发布:民政局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5-04-15 11:48:17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主持人:大家好!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汤阴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张洁做客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围绕汤阴县孤儿养育工作现场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

嘉 宾: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我是张洁,很高兴能通过“在线访谈”这个栏目和广大网民朋友进行交流和沟通。首先感谢大家对汤阴县孤儿养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大家踊跃提问并提出宝贵意见。

匿名网友问:孤儿是如何定义的呢?

嘉宾答: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匿名网友问:孤儿都享受哪些补贴呢?

嘉宾答:从2025年1月起,我县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1174元/(人·月)。

匿名网友问:孤儿认定的申请需要哪些步骤呢?

嘉宾答:我县社会散居孤儿的认定需要经过申请-审核-审批三个步骤。

1申请。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

匿名网友问:孤儿的补贴什么时候会取消?

嘉宾答:正常情况下,孤儿满18周岁后将会取消享受补贴,但孤儿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延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匿名网友问:申请孤儿认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嘉宾答:孤儿认定需提供河南省儿童福利证申请表;孤儿父母死亡、失踪(法院宣判)证明;监护人与孤儿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孤儿本人一卡通复印件;孤儿一寸照片4张;孤儿指导养育协议等6种资料。具体咨询电话:0372-6225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