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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规划中心工作访谈

发布:政府办秘书科 来源:汤阴县规划中心 时间:2020-09-22 08:56:3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主题:汤阴县规划中心工作访谈

嘉宾:主持人、刘鑫、网友

1.你好,我想咨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何办理延期?

答: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十二个月内未取得使用土地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核发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核发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提出延期申请或者核发机关决定不予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期满自行失效。

2.你好,我想咨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手续如何办理?

答:具体手续为: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3、土地使用证(带附图)或土地相关证明文件;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面图、效果图);5、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乡村公共设施需不需要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答:需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