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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机动车轻微违停人性化执法举措工作访谈

发布:刘婧芳 来源:汤阴县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07-05 21:16:16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主持人:大家好!近期,针对机动车轻微违停行为将采取“先短信提醒、后行政处罚”的人性化执法举措正在宣传推广,一时间引起广大网友和群众的热议。今天我们请到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人王波做客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对违停提醒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现场解答网友提出的问题。

嘉宾:各位网友大家好!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提升机动车驾驶员文明停车意识,我局将采取先提醒后处罚的执法方式,鼓励广大驾驶员及时纠正违停行为,养成正确的停车习惯。今天,很高兴能通过“在线访谈”栏目跟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和沟通,对违停提醒的政策进行更广泛的宣传推广。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匿名网友:哪种情况属于轻微违停行为呢?

答:违停提醒工作正式开始以后,将对全县建成区道路实施分类管理,主要分为严管道路和一般道路。严管道路违停不予提醒。在一般道路,不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消防通道、出入通道、人行横道、公交港湾等情况下,靠边顺向单排停放机动车,属于轻微违停行为。

严管道路为政通大道(向阳路至星阁路段)、人民大道(向阳路至高速路口段)、甜水井街(政通大道至人民大道段)、卫生街(政通大道至人民大道)、大北街(政通大道至长虹大道段)等5条路段,其他道路为一般道路。

匿名网友:如果符合轻微违停提醒条件,工作人员会怎样进行提醒呢?

答: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将通过车主提前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提醒挪车短信,车主收到短信后10分钟内纠正违法行为将不予处罚。现阶段,广大车主需要进入“汤阴城市管理”小程序登记车主信息,预留联系方式。

匿名网友:车主怎样登记信息呢?

车主可以扫描这个二维码直接进入登记页面,点击“添加机动车”,然后上传行驶证主页、填写联系电话、选择车牌颜色,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登记。

匿名网友:哪些行为不予提醒,直接进行处罚呢?

答: 不予提醒的违停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在严管道路违法停车的情况。

二是在一般道路存在以下违停行为的:

(1)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随意停放机动车的;

(2)在交叉路口中心区域停车和占用人行横道、公交港湾等违法停车的;

(3)占用消防通道、小区或单位出入通道以及在黄色禁停标线路段停放机动车的;

(4)并排、多排停放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以及造成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的。

三是车主没有到小程序预留车主信息的,暂时不予提醒。

属于以上情况的违法停车行为,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将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通知车主接受处罚。

匿名网友: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在政通大道(星阁路至中华路段)和崇文大道(文昌路至德华步行街段)进行试点提醒。8月1日起,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进行全面推广。

匿名网友:是不是符合轻微违停短信提醒的条件,每次工作人员都会进行短信提醒。

答:不是的。每辆注册的机动车每个年度有3次短信提醒机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年度。同一机动车在本年度提醒超过3次的,将依法进行处理,不予短信提醒。

匿名网友:是否可以整治一下僵尸车和非机动车占用公共车位?

答:城管局近期正在对城区道路、特别是占用公共车位停放的僵尸车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尽快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释放更多的公共停车空间。同时,我局徒步巡逻人员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纠正非机动车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