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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房产事务中心工作访谈

发布:政府办秘书科 来源:汤阴县房产事务中心 时间:2020-11-03 11:34:5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主题:汤阴县房产事务中心工作访谈

嘉宾:主持人、仝振宇、网友

1.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房屋装饰装修房屋中有什么条文规定吗?

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物业管理条例》第1款规定了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前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告知义务。《物业管理条例》第2款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的告知义务。

2、业主大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答: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是基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产生的,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主业组成,为实现业主对物业的自我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同事项作出决定而组成。

3、办理二手房过户都需要什么材料?

答: 需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卖方房屋所有权属证明和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指买方和卖方均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未婚提供户口本,离婚提供离婚证。 

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金监管如何进行的?

答:1.买卖双方到汤阴县便民中心二楼房产事务中心存量房交易窗口办理存量房网签备案。2.买卖双方填写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监管申请表,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结算监管协议》。提供转让方与受让方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3.一次性付款的,买方将购房款全款存入房产事务中心开设的监管账户。银行贷款的,买方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放款到监管账户后,买卖双方再办理过户手续;目前二手房贷款目前仅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可以进行资金监管。为避免经济纠纷,建议交易双方走资金监管正规途径。4.交易双方转移登记成功后,提供已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过户到房名下)、银行贷款的还需提供抵押证明,监管机构将监管的交易资金划转到卖方账户。5.无法进行转移登记或双方撤销交易的,提供不动产不予受理证明或其它撤销交易的证明,监管机构将监管的交易资金退还到买方账户。

5、我想买某小区房子,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在选购商品房时,请查验所购楼盘是否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备案证明》,开发企业需对上述证明材料悬挂明示,便于购房人查看。

6、我在签订合同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国家规定制式合同,签订合同时应逐一审查合同条款可选项。注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不是对等,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的约定。

7、你好,什么是房屋维修资金?对于我们老百姓有什么用处?

答:房屋维修资金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保修期内的维修,由建设单位承担;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从而确保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和维修资金的合理使用。

8、我们业主怎么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答:由业主委员会或三名以上业主代表向行政便民中心房产事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受理人员核实维修资金缴存是否到位和是否属于使用范围内的维修项目以及房屋竣工验收时间是否达到受理年限。流程如下:(一)业主委员会或三名以上业主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提出申请。(二)后台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三)业主选择意向相关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并提供工程造价费用预算。(四)主管部门预算进行分摊,对预算分摊和使用方案公示7日(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五)业主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由申请业主代表监工。(六)维修项目结束后,由房管部门、业主代表、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一并进行工程验收。(七)施工单位提供正规发票,维修资金中心核准审批、拨付(扣除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方可退还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