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征集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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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养老护理员人才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在线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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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汤阴县人民路139号,汤阴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联系电话:0372-6225253,联系人:原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人才激励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关于印发<汤阴县养老护理员人才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汤阴县养老护理员人才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试行)
一、总则
(一)目的: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本县养老护理员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激励机制办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县依法登记注册并运营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中,专职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 。
二、薪酬待遇提升
(一)岗位工资分级:根据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设立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取得初级(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护理员,岗位工资在基础工资上增加10元;中级(四级)增加15元;高级(三级)增加20元;技师(二级)增加25元;高级技师(一级)增加30元。随物价和行业发展,每3年对岗位工资进行评估和适当调整。
(二)工龄补贴:养老护理员在本县同一养老服务机构连续工作满1年,给予每月5元的工龄补贴;满2年,每月补贴10元;之后每多工作1年,每月工龄补贴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5元 ,鼓励护理员长期稳定服务。
(三)特殊护理补贴:对于负责照护失能、失智等特殊需求老年人的护理员发放特殊护理补贴,同时鼓励护理员依托服务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根据护理难度和工作量,给予每月10元的特殊护理补贴,以体现对特殊护理工作的认可和补偿。
三、职业发展激励
(一)培训支持:县级民政部门可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形式,每年组织开展免费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护理技能、急救知识、心理学等方面。每年培训时长不少于8天,对参加并完成相关学业或培训的护理员,给予学费5%的补贴;对取得证书的护理员,给予学费10%的补贴。同时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在职学历教育等。
(二)职业晋升通道: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清晰的职业晋升体系,护理员在满足一定工作年限、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求后,可晋升为护理组长、护士长等管理岗位,享受相应管理岗位待遇。公办养老机构每年从10名优秀护理员中选拔2名作为储备管理人员,参加专门的管理培训课程,为其职业发展提供上升空间。
(三)技能竞赛奖励:积极组织或鼓励养老护理员参加国家、省、市、县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定期举办县级养老护理员技能比赛,对优秀选手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推荐参加更高层级比赛。对在县级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护理员,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的,按照上级奖励金额的10%给予配套奖励,并在职业晋升、培训机会等方面优先考虑。
四、入职与留任奖励
(一)入职奖励:对于新入职且与本县养老服务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中职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分别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鼓励专业人才投身养老护理行业。
(二)留任奖励:养老护理员自2020年起在本县同一养老服务机构连续工作满3年,给予一次性留任奖励300元;满5年,奖励金额增加至500元,以此类推,增强护理员的职业归属感和稳定性。
五、荣誉与精神激励
(一)评选激励:在每年的重阳节开展“优秀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按照本县养老护理员总数的10%评选出优秀护理员,由县级民政部门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200元的奖励,通过媒体宣传优秀护理员的先进事迹,提高其社会知名度和职业荣誉感。
(二)优先权益:优秀养老护理员在子女就学、住房保障、医疗服务等方面,享受本县相关人才优惠政策或优先服务,如在子女入学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学位;申请保障性住房时,给予加分或优先配租等。
六、监督与评估
本办法资金来源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专项资金。县级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对激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放准确、及时。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和具体实施。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
文件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人才激励机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汤阴县民政局代县政府起草了汤阴县养老护理员人才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于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意见征集公告,征集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内容
(一)薪酬待遇提升。岗位工资分级:根据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设立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工龄补贴:养老护理员在本县同一养老服务机构连续工作满1年,给予每月5元的工龄补贴;之后每多工作1年,每月工龄补贴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5元。特殊护理补贴:负责照护失能、失智等特殊需求老年人的护理员,发放特殊护理补贴。
(二)职业发展激励。提供培训支持,每年组织开展免费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对于参加并完成培训以及取得证书的护理员,给予学费补贴;开放职业晋升通道,护理员满足一定条件可晋升管理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定期举办县级养老护理员技能比赛,对优秀选手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
(三)入职与留任奖励。对于新入职的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在同一养老机构连续工作满3年,给予一次性留任奖励。
(四)荣誉与精神激励。每年的重阳节开展评选活动,对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通过媒体进行宣传;优秀养老护理员享受本县相关人才优惠政策或优先服务。
(五)监督与评估。本办法资金来源于“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