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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老城核心区国有土地上住房收购实施细则(试行)》公开意见征集统计采纳情况

发布:于宁 来源:房管局 时间:2018-05-08 09:25:21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老城核心区国有土地上住房收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汤政办〔2018〕21号)是为增强我县城区住房收购的可操作性,解决老旧危房问题。根据汤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汤阴县城区居民住房建设实施意见(暂行)》(汤政〔2017〕13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4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该文件,同意印发。文件涉及部门、单位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