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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汤阴县城镇供水(试行)价格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李晓静 来源: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5-03-21 16:26:0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关于公开征求《汤阴县城镇供水(试行)价格制定方案》意见征集结果公示

文件征集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1日

填报方法:

1、发送邮件

意见征集邮箱:tyxwjjc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自来水价格制定意见”

2、点击下方链接直接参与

汤阴县城镇供水(试行)价格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线调查征集)

3、二维码

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后开始填报,填报完成,点击提交,提示成功后即完成填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静

联系电话:0372-6293608

书面邮寄地址:汤阴县人民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注明“自来水价格制定意见”),邮编:456150

公开听证会:我委将择期举行听证会,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自来水价格体系,确保供水服务的持续、稳定与高效,现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及城市供水管理的实际需要,我委拟对自来水价格进行制定,现将《汤阴县城镇供水(试行)价格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本次价格制定旨在反映供水成本的真实变动,合理分担水资源保护与供水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保障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方案综合考虑了水质提升、管网改造、节能减排等多方面因素,力求实现公平、合理、透明的价格机制。

汤阴县城镇供水(试行)价格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激励提升供水质量、推动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统筹考虑供水成本、周边水价、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接受能力等因素,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制定我县城镇供水(试行)价格。

一、方案一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根据有关规定,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三级阶梯水价,阶差比为1:1.5:3,阶梯水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

第一阶梯为2.4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80立方米(含)以内部分;第二阶梯为3.6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80-300立方米(含)部分;第三阶梯为7.2/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部分。

合表居民用户按照2.5元/立方米执行。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75元/立方米。

(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

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9元/立方米。

二、方案二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根据有关规定,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三级阶梯水价,阶差比为1:1.5:3,阶梯水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

第一阶梯为2.6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80立方米(含)以内部分;第二阶梯为3.9元/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180-300立方米(含)部分;第三阶梯为7.8/立方米,每户每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部分。

合表居民用户按照2.7元/立方米执行。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6元/立方米。

(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

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9元/立方米。

三、相关配套政策

1、对低收入家庭实行水价优惠政策。已经抄表到户低收入家庭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每户每年在第一阶梯用水量180立方米(含)以内部分,生活用水价格按当前价格1.40元/立方米,超出第一阶梯用水量部分按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执行。同时免征污水处理费。

2、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托育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取,不执行阶梯水价。

3、常住人口超过4人的,用水人口每增加一人,第一、第二阶梯水量上限增加45立方米。该政策自申报成功起次月执行,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逾期未办理续期手续的,自动失效。

4、建立供水价格与原水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当原水价格调整时,我县供水价格按照程序实行同时、同幅、同向联动调整。

5、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水资源税:居民用水由现行的0.35下降至0.3元/立方米、特种行业2元/立方米、其他行业0.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居民用水由现行的0.65元调整至0.85元/立方米,非居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分别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1元/立方米调整至1.2元/立方米)。

6、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供水价格。按照文件规定,以城镇水厂为水源,通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或与农村原有供水管网连通的方式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的地区,供水价格执行城镇水价标准。已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网尚未覆盖的农村地区,不征收污水处理费。

四、其它相关事项

1、供水企业要按照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积极解决用户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水价优惠等配套政策,取得社会各界对制定水价的理解和支持,维护社会稳定。

2、供水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大供水管网维护和户表改造力度,降低供损差率,进一步降本增效。

3、成本监审机构要建立城镇供水定期成本监审制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城镇供水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注释:

1.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2.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3.特种行业用水主要包括洗车、洗浴、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用水等。


文件解读:

一、结合汤阴县自来水价格问题,制定了《汤阴县城镇供水(试行)价格制定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水价机制,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同时保障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

二、《汤阴县城镇供水(试行)价格制定方案》在定价方法上,提出了分类定价的策略。根据用户的用水性质和用水量,将水价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等不同类别,并分别制定相应的价格标准。这种分类定价的方法有助于更加精准地反映不同用户的用水成本和需求,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汤阴县城镇供水(试行)价格制定方案》还强调了水价调整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水价调整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包括成本监审、听证会等环节,确保调整过程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同时,鼓励公众参与水价制定的讨论和监督,提高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