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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对二胎家庭和农村户口新生儿有哪些政策
回复内容:
汤阴县卫健委回复:根据2016年5月27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第十五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六条 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订)
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截止目前汤阴县卫健委未出台相关生育补贴政策。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372-6203100,亦可咨询医保方面生育津贴相关政策,电话:0372-621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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