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网上受理 |
暂不支持 |
实施单位 |
汤阴县民政局 |
责任科(股)室 |
汤阴县民政局 |
设定依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0号令)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
申请条件 |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
办理材料 |
(一)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清算审计及清算报告书、履行程序的会议纪要、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 (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财务凭证。 |
办理地点 |
汤阴县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管理股 |
办结时限 |
承诺20个工作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未明确注销登记时限)。 |
上班时间 |
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372-6225253 |
办理流程 |
见办理流程图 |
收费标准和依据 |
不收费 |
监督投诉 |
(一)电话:6201116(县纪委效能监察室); 6201150(县机构编制举报); 5116100(县便民行政服务中心)。 (二)网络:xnjd.tangyin.gov.cn |
并联审批 |
|
需现场勘查 |
|
最终结果文件 |
|
最终决定机关 |
|
常见问题 |
|
相关法规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