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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

发布:民政局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16-12-02 17:13:13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全部内容 设定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相关表格 流程图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常见问题
事项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网上受理 暂不支持
实施单位 民政局 责任科(股)室 民政局审批服务股
设定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条件 无特殊要求
办理材料 1、申请书;2、会议纪要;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4、《变更申请表》;5、变更名称提供修改后的章程;6、住所变更提供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7、法人变更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和《法人登记表》;8、注册资金变更提供验资报告;9、业务主管单位变更提供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和新业务单位下发的文件;10、《法人登记证》正副本;11、修改章程提供修改后的章程草案及修改说明。
办理地点 汤阴县便民中心民政局窗口
办结时限 18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 0372-6225270
办理流程 1.受理:初审申报材料;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2.审查:初审申报材料;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3.决定:审批服务股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4.送达:送达申请单位;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监督投诉 0372-6212345
并联审批 需现场勘查
最终结果文件 最终决定机关
常见问题
相关法规
备注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