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汤阴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专用章的公告
交通运输局
2021-02-08
根据《中共汤阴县委办公室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汤办9号)及《中共汤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汤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汤编〔2020〕62号)文件精神,新组建的汤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汤阴县交通运输局的名义,在县域内依法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为保障交通运输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局办案效率,经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汤阴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自2021年起,启用汤阴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专用章,行政处罚专用章适用于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文书,在相关文书中使用该章与使用汤阴县交通运输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发布:张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