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S504汤江公路桥南至G515段改建工程(二期)二次 定标结果公示
汤阴县S504 汤江公路桥南至 G515 段改建工程(二期)二次(招标编号:A32058201000439)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5年8月22日公示结束,于2025年08月27日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定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
二、定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方法:票决法
四、定标结果
中标人:汤阴县畅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374741296XD
中标价:4613307.00元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60日历天
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经理:王玉树 证书编号:豫241212298957
业绩:①2022年汤阴县农村公路提升第一标段
②2023年汤阴县农村公路提升一期工程
③2023年汤阴县农村公路提升二期工程
五、公示媒介及时间: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汤阴县》《汤阴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汤阴县铁东路 103 号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372-3805830
招标代理机构: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南长明苑5排12号
联系人:尹艳萍
电话:0371-68081055
监督部门:汤阴县交通运输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3005617544L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25600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