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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城北住宅小区建立蔬菜生活超市的实施方案 (试行)

县政府办公室 2017-02-22

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支持城北住宅小区建立蔬菜生活超市的

实施方案

(试行)

汤政办〔2017〕5号


为进一步优化城北生活环境,完善城市配套设施,改善城北生活蔬菜超市不足的现状,县政府决定,鼓励群众在城北住宅小区自建超市,通过“散点布局”的方式,增加城北蔬菜生活超市的数量、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城市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城北住宅小区蔬菜生活超市,改善群众消费环境,保障居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划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严格标准、强化管理,在城北片区小区密集处选点建立生活蔬菜超市,改变城北买菜难、买菜贵的现象,为居民打造安全、方便、实惠的消费环境。

三、城北小区现状

目前我县城北片区(西起107国道,东至中华路,南起人和大道,北至乾坤大道)有建成、在建小区14个;现有生活超市、门市大小共计32个,均分布于各个小区门面房。

四、扶持政策

(一)定义标准。蔬菜生活超市,原则上定义为销售新鲜蔬菜或保质期较短食材(蛋、肉)的集中销售点。

(二)申请标准。由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小区需求,对申请商户进行选定,申请商户必须合法经营、手续齐全,在超市内有固定销售蔬菜的位置。

(三)管理标准。针对申请的商户,管理单位工作中实施“四个统一”规范标准,即统一申请标准、统一管理标准、统一验收标准、统一补助标准。

(四)补助标准

1.小区占地面积在50亩以下的,设立1-2个蔬菜生活超市补贴点;占地面积在50亩-100亩的,设立1-3个蔬菜生活超市补贴点;占地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设立1-4个蔬菜生活超市补贴点;原则上补贴点数量不超过上限,具体实施时可按照入住率进行临时调整。

2.按照蔬菜经营区面积进行补助,每平方米补助20元/月,但参与补贴的超市蔬菜购置区须在10平方米以上,最高补助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3.补助实行“两个优先”,申请超市数量超过规定数量上限时,优先补助蔬菜专营超市、优先补助销售蔬菜面积较大的超市。

(五)申请验收程序。个人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对拟申请验收的商户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初验,初验达标后向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申请复验,并提供营业执照、面积证明等手续。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收到街道办事处申报商户的申请表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查看,经验证无误的,列入补助范围,对于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

(六)资金保障

补助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由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街道办事处配合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平时进行随机检查,每季度末进行审核验收,验收合格后,财政局按季度拨付市场负责服务中心用于补贴。

五、管理措施

1.申请的商户,在经营期间必须做到“五个保证”,一是保证蔬菜质量,做到新鲜、安全、方便、干净,不允许直接放在地上,要有蔬菜货架,经销肉类产品要有保鲜柜;二是保证诚信经营,不缺斤短两,不欺瞒顾客,价格公平合理;三是保证配合检查,申请、验收过程中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的审核检查;四是保证按照规章制度经营,在店内悬挂相应的指示牌;五是保证优质服务,经营过程中对群众热情接待,认真耐心。

2.申请成功后,经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共同为其挂牌“政府惠民蔬菜超市”,公布相关义务、权利及监督电话,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3.商户经营期间销售的蔬菜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不得私自改变蔬菜经营面积,一旦发现私自涨价或改变经营面积,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免去其补贴资格。

4.蔬菜专营超市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鼓励建立快检室,建立费用政府补贴50%,具体由食药监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且每月对该类超市至少抽查一次。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政府惠民蔬菜超市”工程的有序推进,县政府决定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住建局、财政局、工商质检局、食药监局、卫计委、城管局、韩庄镇、白营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布置安排相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选定商户,丈量面积,组织申请工作;同时做好各小区宣传工作,对申请情况进行定时公布。

2.工商质监局、食药监局、卫计委、城管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监督管理。

3.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补贴工作,并对资金发放进行全程监管。

4.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申请资金工作,建立专项账户申请资金,再转发至商户。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1年。


附件:1.城北住宅小区蔬菜生活超市领导小组名单

    2.汤阴县“政府惠民蔬菜超市”补贴申请表




2017年2月15日   



附件1


城北住宅小区蔬菜生活超市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冯俊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王志刚  县政府办副主任、目标办主任

    成  员:  李  飞  市场中心副主任

           仝振宇  住建局副局长   

           张志魁  食药监局副局长 

           王大伟  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尧世峰  城管局副局长

           杨志宇  财政局投资办主任

           赵文扬  韩庄镇副镇长、羑里城办事处主任

           李  洋  白营镇副镇长、中华路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中心,王志刚兼任办公办室主任,李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发布: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