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汤阴县四项措施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县安监局
2016-04-29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汤阴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县安委办印发了《汤阴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
二是强化措施,突出防范重点。针对“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重点对旅游景点、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及时防范各类风险。
三是加强督导,消除事故隐患。加强重点时段的督导检查,及时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跟踪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业。
四是信息畅通,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24 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工作不断档、不缺位。对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确保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领导干部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妥善处置和及时救援。
发布:冯 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