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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加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病种的通知》的解读

医保局 2019-05-27

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增加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病种的通知》

现将《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制定该文件的背景是提高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有部分需长期服药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因所患疾病未在原规定的43种门诊慢性病范围内,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负担较重,这一问题增加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负担。

制定该文件依据《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安阳市财政局 安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的通知》(安人社医疗〔2018〕26号)、《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待遇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汤政办〔2017〕42号)文件。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该通知共十条和两个附件,十个条款主要载明了保障对象、病种范围、保障内容、申报地点、提交资料、鉴定程序、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工作要求、实施时间;两个附件主要内容为病种鉴定标准和费用支付范围和病种限额标准等。

三、《通知》解决的主要问题

提高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

 

 


 

 


发布:秦贝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