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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行政复议应诉室 2021-07-09

原文:汤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汤阴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现将《汤阴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2020〕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工作规则》。 

二、主要内容

《工作规则》共十三条,主要规定了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审案范围、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的程序等内容。 

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定位。《工作规则》第二条明确了汤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汤阴县人民政府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咨询机构。 

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及聘任期限。《工作规则》第三条明确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法制工作的副职担任,委员由高校法学教授、法官、检察官、主要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律师等担任。委员会委员聘期为5年。 

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咨询范围和工作程序。《工作规则》第六条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咨询范围,第七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了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三、实施时间

本规则从2021年6月30日起开始实施。


发布:王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