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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姬局长,您好,请问科技部门的职能是什么? (2017-08-01)
[姬宏伟]: (一)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的建议,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拟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 (2017-08-01)
[姬宏伟]: (二)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2017-08-01)
[姬宏伟]: (三)制定推动全县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领域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全县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县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及科技管理干部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 (2017-08-01)
[姬宏伟]: (四)制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县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归口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科技保密和技术出口的审查、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技术市场等工作。 (2017-08-01)
[姬宏伟]: (五)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管理全县专利工作;归口管理县地震办工作。 (2017-08-01)
[网友]: 姬局长, 2017年转眼已过一半,科技工作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请您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我县科技工作的新亮点。 (2017-08-01)
[姬宏伟]: 好的。2017年上半年,县科技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科技部门指导下,按照“开放招商、项目带动、创新驱动”的要求,围绕“育龙头、延链条、抓创新、促循环、树品牌”五项举措,结合 “智慧文化都、生态幸福城”建设,立足科技创新,助推转型发展,认真落实各项台账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政产学研合作,积极打造创新平台,科技工作的显示度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加强与江南大学、浙江大学等权威高校院所校地产学研合作,促进技术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深度对接。江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汤阴分中心在创新大厦已正式运营;浙江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河南分中心深入32家科技型企业深度对接技术需求。2、依托创新大厦在创成省级科技孵化器基础上,加快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步伐。2017年上半年,创新大厦新入驻食品、医药、新材料、物联网、机械制造等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3家,截至目前大厦共入驻企业87家。下一步将在已创成省级科技孵化器基础上,对照国家级标准和要求,力争2018年底建成国家级科技孵化器。3、组织金百合生物有限公司申报了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组织申报了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2项。5、深入推进森远公司“低成本改性脲醛树脂的绿色生产工艺研发及应用”的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值1500万元。 (2017-08-01)
[网友]: 科技工作亮点纷呈,令人鼓舞。姬局长,您能给我们听众朋友简要地谈谈,下一步我县科技创新工作打算有哪些? (2017-08-01)
[姬宏伟]: 做好3方面工作。1、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工作,为创新大厦入驻企业提供更多保姆式增值服务,主要做好导师培训、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创业辅导等保障工作。2、突出省级高新区建设,重点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3、深化产学研科技合作,继续深化与江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浙江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合作,做好企业技术需求对接和成果转化等工作。 (2017-08-01)
[网友]: 姬局长,我们想搞一个科技成果鉴定,不知道怎么办? (2017-08-01)
[姬宏伟]: 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新产品的一种方法,着重评价开发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在同行业中的地位。要进行科技成果鉴定,首先要编制科技项目任务书,讲清楚开发这一科技新产品的背景、国内外现状和开发这一科技新产品的意义和研究试验的技术路线;第二要对研制开发工作进行技术总结;第三要去有权部门出具该项研究技术的查新报告;第四要去有权部门出具该产品的检测报告;第五产品企业标准要去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备案;第六编写该项产品的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2017-08-01)
[默认主持人]: 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认定,有哪些条件?我县对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2017-08-01)
[姬宏伟]: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及《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及相关税收规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我县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汤阴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017-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