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受理范围
信件标题
买壁挂炉商店不给开正式发票
提交时间
2017-07-24
办结时间
2017-09-11
处理状态
办结
信件编号
201707241520
答复单位
税务局
信
件
内
容
件
内
容
投诉:上个月在政通路与光明路交叉口东北角“樱花壁挂炉”花7000多买的壁挂炉,不给开正式发票(增值税票),询问店主,说开票可以,给定额手撕票,要增值税发票得个人交税点儿。这不是偷税漏税,欺骗消费者的恶劣行为。请政府有关部门尽快严肃处理,广大人民群众都在密切关注此事。
处
理
意
见
理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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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国税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如下:
经核查,投诉人在樱花壁挂炉专卖店购买壁挂炉一台,价值6900,销售时,经销商为其准备了定额发票,但因其所在物业部门要求机打发票,故投诉人当时没有接受定额发票。通过协商,8月26日,经销商已为投诉人足额开具了定额发票,合计金额6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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